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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妖皇传说》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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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5 14: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卷四 双月传奇  第六十八章 剑龙佣兵团(上)

  火云帝国国土广阔,从帝国西北部的北卡罗莱行省到帝国边陲的圣罗兰堡走大公路的话,总计有一千一百多公里的路程,本来以风中追风的速度,就算边玩边走最多也只需要一个星期,但沧月这一路却放着大路不走,专拣密林小路,见林子就钻,见山就爬。
  大公路上行人不多,现在这个乱世,除了跑路的难民和一队队四处调动的士兵,谁会闲得没事在大路上晃荡?普通平民甚至小贵族要是遇上有心抢劫的兵痞,随口说上一句怀疑你是敌方间谍,就要对你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配合的话还好,最多被洗劫一空,要是敢反抗,那可是会连命都丢了,杀了之后往路边一扔,没有谁会去管死的是谁又是被谁杀的。乱世之中,人人无法自保,兵痞作乱实属平常。

  沧月既然立志要打劫土匪小发一笔,自然不会在大公路上走,西北部接近亚兰古斯大山脉,多的是崇山峻岭,而山岭里又多的是趁着乱世兴风作浪的土匪流寇,叛军和侵略军一大堆烂摊子来不及时拾,哪会有闲心来管土匪流寇的事?而土匪流寇也聪明得紧,坚决不抢军用物资,加上他们的根据地多选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之处,正规军就算想剿匪,也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土匪流寇成了叛军和侵略军的占领区内最来钱和最有前途的职业。而沧月这个以打劫土匪流寇为兼职的贼祖宗,这一次更是大发特发。

  一千一百多公里的路段,沧月走了足有一个多月,走的是有声有色,赚的是钵满盆盈。当沧月于3820年三月中旬到达圣罗兰堡周边城镇时,已经成了拥有五万多个金币的大富翁。土匪大半是普通平民落草为寇,平时打劫靠的是人多势众,打架时全无章法,只凭蛮力,虽然个别土匪有点本事,稍懂一点武技或是魔法,但他们那种乡下把式碰上了经历过无数死战,一身实力强横无比的沧月,那就毫无施展的余地了。通常沧月每找到一处山寨,先是一言不发地挥出一枪,半月形的枪芒劈倒山寨门或是毁掉一片林子,接着又砍出几剑,剑风剁碎几块大石头,再接下来沧月就只需要做出点钞的手势,聪明的土匪们就会大把金币乖乖奉上。如果金币的数量让沧月不甚满意,沧月自然会加大威胁力度,甚至拿一两个小土匪开刀,杀鸡给猴看,不愁土匪们敢私藏一个铜板。

  偶尔遇到几个特别有血性的土匪,被沧月打劫时异常悲愤,舍生忘死地向沧月发动攻击,那样的热血土匪基本上从此直接告别这个世界。打劫的手段首在立威,只要威势足够自然可避免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但有时候碰上不开眼的,杀一两个则是最好的立威手段了。

  沧月所过之处,土匪纷纷改行,沧月打劫他们的经历让他们产生了灵感,许多强势的土匪纷纷捡周围弱势的土匪山寨打劫,当强势土匪抢完了周围弱势土匪之后,又被更强势的土匪打劫至破产。这样一来产生了连锁反应,土匪这个在乱世中本来很有前途的职业反倒成了最危险最没保障的职业,无数破产的土匪走投无路之下被迫解散山寨,纷纷改行当了农民。沧月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纯属损人利己的打劫土匪计划无形中为社会治安做了很大的贡献。

  春去冬来,冻土解冻,圣罗兰堡外围的小城镇里一派春天美景,到处是潺潺溪水,灿烂野花。沧月躺在风中追风背上,翘着二郎腿,哼着歌行走在乡间的小道上。风中追风如今身负的重量已经不是任何牲畜能够承受的了。总计:大活人沧月一个,换洗衣服十套,二十公斤重铁枪一杆,十公斤重铁剑一把,二十公斤重钢盾一个,四十二公斤重盔甲一副,五十多公斤重的肉食一袋,一百多公斤重的水果一袋,沧月随身携带打劫赃款金币五万两千多个,重两千五百公斤。算来算去,风中追风的负重已经达到了近三千公斤,挂成它身体两旁的包裹已经像是两座小山,把它的身体变得无比臃肿,纯计宽度的话,甚至比一头猛犸还要魁梧,沧月甚至可以躺在它的背上左右翻滚。

  不过风中追风倒是未曾抱怨分毫,沧月不时就以妖气改造它的身体,令它不仅速度更快,而且力大无穷,近三千五百公斤的东西负在它身上,还能一溜小跑,说不出的舒适惬意。只是身上负重太多,走在路上时,蹄子不时会陷入松软的泥土中,弄脏了它漂亮的黑毛,令它颇有些苦恼。

  圣罗兰堡如今已是西俄公国和纳斯达帝国两国共有,两国将圣罗兰堡及其周边城镇一分为二,平均分配。这两国以侵略者的身份入主圣罗兰堡,自然知道手段不能过于激烈,否则会引起相当大的反弹,在严厉打击镇压抵抗组织的同时,对于那些表现良好的平民和贵族倒是宽容得很,不仅保证他们的私产不受侵犯,还将赋税减去三成,此举大大减轻了平民和贵族对侵略者的反感,对平民和贵族来说,只要财产不受侵犯,个人利益得到保障,国家什么的都无所谓了。

  在周边的城镇,两国驻军极少,除了地方治安必备的军力外,两国再没多派一兵一卒。这里毕竟不是前线,不需要卡得那么紧。所以沧月从周边城镇一路经过,走得倒是很轻松迅速的。在接近圣罗兰堡的时候,沧月为了避免意外,将五万金币寻了处地方,挖出个大洞埋藏起来,只留了两千多金币零花。进城堡之后铁枪、盔甲、钢盾之类的重装备用不上,而且现在这个时局,带这么多重装备绝对会被抓起来,卖又找不到买家,也一并埋了。最后沧月只带了换洗的衣服,一柄重剑,一袋肉食和一袋水果进城。

  现在他已经扔掉了那件让人将他误认成魔法师的魔法长袍,改穿一件抢来的黑色武士服。这件武士服样式不是很好,沧月仅仅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头发也已经染成最普通的褐色,那一头银发实在太显眼了。

  在圣罗兰堡的城门口,牵着马准备进城的沧月遇到了第一次盘查。

  盔甲鲜亮的城门官眼睛看来毒得很,认出沧月是个生面孔,拦住他问道:“叫什么名字,哪儿来的?”

  沧月道:“我叫狄更斯,从乡下来的,今天第一次进城。”

  城门官看着沧月马鞍上挂着的重剑,又看了看马身上挂着的两个大口袋,问:“口袋里装的什么?”

  沧月老老实实地答道:“一口袋是熏肉、咸肉干和腊肠,另一口袋是新鲜水果。”

  那城门官眼睛一亮,踱着方步走到沧月身旁,压低了声音道:“带着剑的乡下人,本官还是第一次见。你这把剑的成色不差,说老实话,是不是偷的军备?肉食和水果都算得上粮食,如今已经是战略物资,一律按配给发放,私人一次携带五十公斤以上就算走私,虽然本国对民众宽容,但对于走私战略物资的走私犯,可是从来都不手软的!”那城门官嘴上说得严厉,一只手却伸到沧月的面前,拇指和食指不住地搓动,作着点钞的手势。

  沧月哪有不明白他意思的?心里大骂贪官,脸上却堆满了笑,甜甜地说着:“大人,瞧您说的,小人这两袋东西加起来也才四十多公斤,怎么能算走私呢?请大人明鉴。”说着,将一个金币塞到了城门官手中。城门官一看,是一枚火云帝国发行的金币。大陆三大国都有发行金币,其中以火云帝国发行的成色最好,分量最重,也最值钱,一个火云金币抵得上一个半西俄金币,一又三分之一个纳斯达金币。那城门官一个月的军饷也不过一百二十个西俄银币,兑成金币才四个,现在一下子收获近半个月的军饷,城门官自然高兴得紧了,当下也不再为难沧月,放了他进去。

  沧月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钻林子爬高山打山寨抢来的金币就被这城门小官如此明目张胆地索贿要去一个,心里就恨得厉害,但却无可奈何。杀一个城门官或许算不了什么,可杀了这城门官之后,城门口的卫兵自然是要全部杀光的,那样的话,他也就别想再进圣罗兰堡了。

  沧月现在吝啬得很,虽然已经恢复了妖皇的记忆,蓝沧月的记忆却不曾丢失,他曾在帝都发下宏愿,等有了钱,先把雷家的人砸到躺下,再把神也给砸得躺下。在帝都时三大世家给他贿赂了一笔巨款,仓皇逃出帝都时未曾带在身上,白白送给雷云儿了,这让沧月心痛了好一阵子,如今好不容易累积起一点财富,自然要像个守财奴一般死抓在手里,不让别人动它分毫了。

  钱本身并没有任何能力,但钱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它可以让烈女变得荡妇,让君子变成小人,让英雄变成走狗,让圣人变成贱人。多少人拿命去拼,为的还不是换得一堆金灿灿沉甸甸叮铛作响的金属?沧月并不爱财,但他需要用钱来建立自己的势力,小富由俭,大富由贪,现在沧月失去了贪的本钱,就只有走勤俭路线了。

  牵着风中追风进了城,走在宽阔的街道上,沧月有生以来第一次仔细打量着这个他出生的城市。街道很整洁,两旁的建筑大多实而不华,圣罗兰堡战略位置极为重要,在靠近城门的地方,即使是民居,建造时也多少考虑到了其军事用途,基本上都能在战事一起就能迅速由住房改为工事。许多建筑还在整修着,到处都是忙碌的工匠和平民,都是些圣罗兰堡被攻破时被毁掉的建筑,看来现在已经开始了重建。

  街道清扫得很干净,不时会有一队队巡逻的卫兵从大街上走过。路上的行人也很多,大道两旁到处都有小商贩叫卖着商品,除了粮食和武器盔甲,别的商品还是能够卖的。沧月走在冲洗得干干净净的主干道上,鼻中却总能闻到隐隐约约的血腥味,看样子两个月前的战斗相当激烈,否则也不至于过了两个月血腥味还没完全消散。

  不知不觉间,沧月走到城堡中心的总督府前。虽然从一出生就离开了圣罗兰堡,但沧月还是准确地找到了总督府的位置,就好像这个地方一直存在于他心中似的。这里毕竟是他在这个世界再次降生的所在,这里虽然已经换了主人,但还是留下了妖皇和尸王的印记。十八年前,当那圆月变成银红两色高悬于总督府上空时,当那一银白一赤红两颗烂灿的魔星出现在亚兰古斯大陆上空之时,它们所射下的第一道光线就是照耀在这总督府上。

  妖皇还是妖皇,但蓝沧月已经不再是当初的蓝沧月,就好像这总督府,虽然十八年来未曾改动分毫,但早已物是人非。

  沧月隔着一条街,在总督府门前默默地驻立半晌,直到总督府门口的两个卫兵向他走过来时,才准备离开。那两个卫兵却不肯轻易放过沧月,向沧月喝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在总督府前窥探半天?”

  沧月憨厚地一笑,“俺是第一次进城,看这座房子好漂亮好气派,俺们村财主的房子和它比起来就像是茅房一样,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那两个卫兵见沧月傻傻的样子,也不疑有它,挥挥手让沧月走开了。

  沧月离开了总督府,来到了市区最繁华的所在。这里的建筑要比城墙边上的建筑漂亮多了,而且在战争中受损的程度不大。街道两旁有好几家酒吧,高档旅馆、大酒店也不在少数,甚至还有看上去装修很不错的妓院。沧月到一家高档旅馆定了间上房,给旅馆的马夫塞了两个银币,让他好好照顾风中追风,然后一个人出去逛了。沧月逛了一阵子,忽然很想去喝一杯,顺便给风中追风买点红酒,于是随便进了一家名为“雇佣兵之夜”的酒吧。

  酒吧向来是雇佣兵最喜欢的所在。成天过着刀头舔血生活的雇佣兵们在收获金钱之后,往往喜欢大肆挥霍一把,庆祝自己得以在上次的任务之中活下来。任务越是艰巨,危险性越大,雇佣兵挥霍得也就越多。而醉酒则是雇佣兵最爱的庆祝方式,喝醉之后打上一架,或是找个性感火辣的女人疯狂一晚,不仅可以发泄一下郁闷,还可以让自己暂时忘掉忧愁。毕竟谁都不知道下一次会接到什么样的任务,能不能活着回来还是个问题。

  而“雇佣兵之夜”这个酒吧则是专门为雇佣兵设计的酒吧,里面的设施简陋,从柜台到桌椅再到酒具,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这是避免雇佣兵喝醉酒之后打架损坏财物所采取的必要措施。酒大部分是劣质烈酒,符合雇佣兵的口味和脾性,酒杯大而杯口粗,最适合一饮而尽的豪饮。高档的酒和精致的酒具不是没有,不过那是给有品味的人准备的。

  沧月一进门就被里面的嘈杂声吓了一大跳,各种方言的粗口,男人粗豪的大笑,女人的尖叫和浪笑,以及铿锵的碰杯声、啤酒瓶的破碎声、砰砰的拳脚声一浪接一浪地刺激着他的耳膜。沧月不禁怀疑,这是酒吧还是斗兽场?

  

[ 本帖最后由 忧郁的熟鱼片 于 2006-3-15 15: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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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四 双月传奇  第六十八章 剑龙佣兵团(下)

  这也难怪沧月,沧月直到进帝都之后才能机会逛酒吧,而且全都是高档的酒吧,客人们都是文质彬彬,喝酒时姿态优雅,说话轻声细语,服务生们穿着统一的制服,服务周到,彬彬有礼,还有轻音乐伴奏。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沧月都没有进过任何一家低档酒吧,更别说这种专为雇佣兵设计的酒吧了。
  沧月避过一只擦着他的头皮飞过的啤酒瓶,看着那啤酒瓶在一个大汉脸上开花,然后那个醉得神智不清的大汉大吼一声,不分清红皂白地打了他旁边的一个小个子一拳,那小个子自然不甘心白白挨打,一脚踢到大汉肚子上,让大汉晕了过去,小个子转过头又旁若无人地喝起酒来。

  周围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没有人关注这段小小的插曲,事实上,酒吧里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同样的事情,有许多规模更大。这不,沧月看到不远处的角落里,一群七八个敞开衣衫露出胸毛的大汉已经号叫着扭打在一起了,旁边的酒客小心地避开大汉们的拳脚,却没一个人管他们。实在避不开了就顺手把打到他们身边的人丢出去——来这里找乐子的绝大多数是雇佣兵,雇佣兵多少有点本事,否则也不敢吃这碗饭。

  沧月无奈地摇了摇头,场面太混乱了,这种低俗的地方,可不是他这种“高雅人士”来的地方。沧月刚准备离开,就叫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高叫道:“小贼是你!别跑,这下子可让我逮到了!”

  沧月一下子就听出这个声音是上次那个少女魔法师罗兰的,他循声望去,只见穿着一件全新的紫色滚黑边魔法袍的罗兰怒气冲冲地向他走来,身后跟着好几条大汉,而旁边一些见了罗兰的美色,不怀好意地吹着口哨的佣兵立即被罗兰丢出的魔法弹好好教训了一顿。

  罗兰走到沧月面前,踮起脚,鼻尖险些碰到沧月的鼻子。她碧绿色的眼睛圆瞪着,极力作出凶狠的样子,大声喝问:“小贼,别以为染了头发换了马甲本小姐就不认得你了!还记得本小姐吗?”

  沧月在如此近的距离看着少女生气时美丽的样子,心中一动,只觉这少女生气时象极了雪。他后退一步,拉开和雪的距离,摸了摸鼻子笑道:“自然记得你了,美丽的罗兰小姐,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情?”说话间沧月看了罗兰身后的那几条大汉一眼,只见那个上次帮罗兰说话的叫做席加的年轻人也在其中,而从他站的位置看,有两个人的地位明显在他之上。

  站在最前面的,也是最接近罗兰的,是一个身材魁梧,比沧月足足高了一个头的大汉,他穿着一件厚厚的半身皮甲,背上还背着一柄重剑,看剑的长度,竟然和他的身高不相上下。而在这大汉身后,是一名身材高瘦,穿着藏青色武士服,有着一头淡紫色长发,长得和罗兰有七八分相似的年轻男子,他正笑眯眯地,抱着一副看好戏的神态看着沧月和罗兰。席加和另一名穿着铁质胸甲的中年汉子并肩站着,那汉子个头不高,但身上的肌肉高高隆起,一看就知是力量型的选手。沧月正打量着罗兰身后的四个男子,忽见一个大头从席加和那壮汉中间挤了过来,那大汉边挤边叫嚷着:“让我到前面去,你们把我挡着了,我什么都看不见!”

  席加笑了笑,往旁边让了一点,让那个大头的主人挤了进来。沧月看清那人之后,不禁微微一愣,这竟然是个矮人!矮人的个头只到个子不算很高的席加的腋部,和站在罗兰身后的大汉比起来,更是只及他的腰部。小眼睛,大鼻子,长胡子,头上顶着一个有着两只弯角的铁质头盔。要知道,矮人向来是非常仇视人类的。矮人工匠打出的武器向来是最好的,其身高也决定了矮人是最佳的矿工,但人类从来不给矮人什么好待遇,只把他们当奴隶使用。自从异人城市覆灭之后,大批的矮人部落被人类摧毁,矮人的遭遇相当悲惨,因此矮人和精灵一样,是异族中间对人类的仇恨最深的。但是现在这个矮人和他同伴的关系看起来好得很,沧月不禁纳闷,人类什么时候能和异族和睦相处了?

  罗兰逼近一步,再次让自己和沧月面对着面,鼻尖对着鼻尖,或许在她看来,这样子更有威慑力,却不知旁边多少男性雇佣兵在心里大呼这小子艳福不浅。“你还好意思问本小姐有什么事情?难道你不记得上个月在北卡罗莱行省发生的事情了吗?你抢了我的生意,还抢了席加的钱袋!你……”

  “我还调戏你,偷看了你的内裤和胸部是吗?”沧月嬉笑着,少女说话时吐气如兰,让他很是受用,尤其是少女生气时的神态看起来像极了雪,令沧月不禁轻薄起来。

  沧月此言一出,周围围观的雇佣兵们一片哗然,有的佣兵吹着口哨,有着热烈鼓掌,还有的大叫道:“兄弟,有种!连‘剑龙佣兵团’的‘风雷魔女’罗兰都敢调戏,哥哥我服了你啦!”

  罗兰已经气得快要暴走了,但她却不敢对沧月动手,虽然沧月满脸轻薄的贱笑,但罗兰本能地感到这个小贼的笑容中有种说不出来的危险意味。她气极之下,把气撒到那些鼓掌吹口哨说轻薄话的雇佣兵身上,一连十多个魔法弹丢进人群中,炸得那些雇佣兵大呼小叫,乱成一团。罗兰下手极有分寸,令他们只痛不伤,那些雇佣兵吃了亏却也不敢发作,只得自认倒霉。不过能看到“风雷魔女”罗兰吃蹩,那些雇佣兵们就算皮肉痛一点,还是很高兴的。

  “朋友,”罗兰身后那个高大的汉子向前一步,拉住了胡乱发飙却不敢对正主下手的罗兰,对沧月说道:“我是‘剑龙佣兵团’的团长格莱特,罗兰是我佣兵团的法师,虽然不知道她和你究竟有什么矛盾,但从刚才的话听来,你好像不但抢了罗兰和生意,还抢了席加的钱,甚至调戏了罗兰……要知道,调戏一个女孩子可不是男子汉的所为,这件事情还希望朋友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解释。”

  沧月奇怪地道:“怎么,你身为佣兵团长,对手下发生的事情竟然不知道吗?这件事罗兰或者席加没有告诉你吗?如果你想听我的解释的话,最好先听你的下属把当天发生的事情复述一遍,这样可以更好地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沧月深知许多争端都是起于当事人不肯放下面子好好解释,最后酿成流血冲突,蓝沧月虽然不怕杀人,甚至已经是个双手染满无数人的鲜血的刽子手,但妖皇却从不轻易杀人。当然,妖皇也从不害怕杀人,只是非到必要时刻,妖皇不会使用极端手段。

  格莱特看了席加一眼,对席加道:“席加,你来说。”

  席加为难地看了罗兰一眼,罗兰拼命地给他使着眼色。格莱特将一切都看在眼里,沉声道:“说实话,你应该知道,我有分辨真话和谎言的本事。”

  席加无奈地叹了口气,“是的团长。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我和罗兰完成了侦察任务,正准备和你们汇合的时候,碰到了这位……呃这位……”

  沧月道:“狄更斯。”

  “谢谢。我们碰到了这位狄更斯先生,当时罗兰看上了一伙土匪,想将他们顺手消灭为民除害,同时收缴他们的赃款作为我们团的活动经费。可是这位狄更斯先生先出手了,当时他正被土匪打劫,但狄更斯先生的实力在土匪之上,当场震慑了土匪。呃,狄更斯先生可能经济有些困难,所以当场收缴了土匪抢来的赃款和一部分赃物。而罗兰认为狄更斯先生抢了她的生意,破坏了她为民除害的美好愿望,同时把本来准备用于补贴我们团经费的赃款取走了,于是非常生气……”席加绞尽脑汁地想着说词,事实上他说的基本上全是事实,只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把罗兰想要进行的行动美化了,同时也没给沧月太大难堪,至少,他没说出“狄更斯先生打劫了土匪”这种话。

  看席加实在说得太困难,沧月干脆接过了话头:“于是罗兰就想拦下我,抢走被我先一步抢到的钱和东西。她向我施放了三个法术,分别是风系的‘龙卷风刃’,电系的‘雷电术’和火系的‘火龙咆哮’,稍微懂一点魔法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三个魔法都是中级魔法,杀伤力非常大,如果我被其中任何一个魔法打到,都会当场死亡。但不幸的是,我还有点本事,不但破掉了罗兰的三个魔法,还用枪尖顶上了她的额头,为了从我手下救出罗兰,席加先生从藏身的地方跳了出来……嗯,席加先生你隐藏行踪的本事相当不错,你的职业是盗贼吧?然后我向席加索要了五十七个金币,放了罗兰一马,席加先生,我说的可对吗?”

  “嗯,是的,你说的一点没错,事实就是这样的。”席加没办法反驳,沧月说的都是大实话,而且连他的职业都猜对了。

  “那么,请问格莱特团长,贵团的罗兰小姐想要杀死在下,然后从在下尸体上抢走我辛苦打劫土匪得来的钱,在下究竟应该奋起反击呢,还是束手待毙?在战胜罗兰小姐之后,在下是不是应该得到战胜者的战利品呢?罗兰小姐自己也说了,强者为尊,胜者为王,天经地义。”沧月笑着,问格莱特,“至于调戏罗兰小姐,呵呵,我想你们应该都知道罗兰小姐着装的习惯吧?当时她正站在我头顶上的一根树枝上面,我要和她说话,自然得仰起头看她……难道说这是我的错吗?”

  罗兰叫道:“不是那样的,他是故意偷看我的,我从树枝上摔下来以后,衣服给树枝扯破了,露出胸部和腰,他不但不回避,还看得津津有味……”眼见沧月轻描淡写地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她的头上,少女终于忍不住说话了,可惜的是,她现在已经慌不择言,把不该说的全都说出来了。

  罗兰的嘴被她身后那个长得和她很相似的高个年轻人一把捂住,而那些围观的雇佣兵们全都异口同声地说出一句:“哦——原来是这样……”声音非常暧昧,眼神意味深长。

  罗兰挣扎着还想说话,格莱道横了罗兰一眼,目光非常严厉,罗兰顿时一阵心虚,静了下来。

  格莱特深深地看了沧月一眼,对沧月微微一躬身,“实在对不起,这件事情确实是罗兰的错,她起意杀你在先,你还能以莫大的胸怀留她一命,我代表全团上下感谢你的宽容。”

  捂着罗兰嘴的高个年轻人也对沧月鞠了一躬,“我是罗兰的哥哥罗波,同样地非常感谢你饶了我妹妹一命。她年纪还小,不懂事,今天的无礼之处,请你不要往心里去。”

  沧月见格莱特和罗波是非分明,当然不好意思追究下去。再说今天他的许多话对罗兰明显带有侮辱成份,这点人家都没计较了,他当然更不会计较什么,当下非常大度地躬身还礼:“两位言重了,其实这件事情双方都有不对,既然两位这么说,在下当然不会计较。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们请继续,在下先告辞。”

  话说到这个份上,本来事情就已经完结了,沧月刚转过身,准备大步开走,忽听格莱特又叫道:“狄更斯先生,请等一下!”

  沧月心中一阵烦闷,耐着性子说了半天已经不合他的本性,现在既然已经把梁子揭开,格莱特还要叽叽歪歪,难不成是想要回席加那五十七个金币不成?沧月猛地回头,刚才还笑容可掬的脸变得如玄冰般冷漠,两道冷电一般的目光射向格莱特,冷声道:“又有什么事情了?”

  格莱特被沧月的目光一照,顿觉整个人仿佛被沧月看了个通透,又似被一盆冰水当头浇下,全身冰凉,令他不由后退了一步。虽然如此,但格莱特还是硬着头皮说道:“狄更斯先生,请不要误会,我只是想问你,你可否有兴趣加入我们佣兵团?”

  沧月一愕,他实在没有想到格莱特竟然想招揽他,不过既然格莱特没有恶意,沧月也就不好再用冷脸对着人家,当下飞快地变脸,笑容灿烂地道:“格莱特团长,不知道加入你们佣兵团有什么好处?”

  格莱特不由感慨此人变脸比翻书还快,不过见沧月好像有加入的意向,也就来了精神:“加入我们佣兵团自然是有很大的好处了,不过在这里说话不大方便,我们不如先坐下来,边喝酒边听我给你说。”

  沧月微笑着,瞥了罗兰一眼:“有免费的酒喝我当然是很乐意的了,只不过不知道罗兰小姐是不是乐意你们请我喝酒呢!”

  罗兰嘴一撇,没有说话。格莱特哈哈大笑道:“罗兰怎么会不乐意呢?狄更斯先生,你的大度,罗兰心里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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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四 双月传奇  第六十九章 入团\\屠蛟(上)

  沧月随着格莱特等人来到他们的桌子前,几个人围坐在一起,格莱特叫上几瓶烈酒,一盆烤牛肉,几个人边吃肉喝酒边谈了起来。
  格莱特先将佣兵团另两个沧月不认识的人介绍给了沧月。那个矮人叫做多伦,原本是一个被火云帝国奴隶贩子俘获的奴隶,被格莱特救出来后加入佣兵团,非常勇敢擅战。那浑身肌肉特别发达的壮汉叫做汉森,拥有一身钢铁般坚硬的肌肉,刀枪不入。根据沧月的判断,这两人的性情都非常豪爽,只是头脑不怎么灵光,属于喝两杯酒就把你当兄弟卖命,听到命令就往前冲,动拳头比动脑子更快的热血男儿。

  一番畅谈之下,沧月了解到剑龙佣兵团成立至今已有六年,最初成立的时候,只有格莱特和罗波两个人。六年来佣兵团的规模虽然一直保持在五六个人的样子,但在佣兵界的名气却不小。

  沧月虽然对佣兵了解不多,但也知道一般佣兵团最少也是十来个人,一些大型佣兵团甚至有上万人,像剑龙佣兵团这种至今只有六个人的超小型佣兵团的确很罕见。

  但是据格莱特所说,剑龙佣兵团虽然人数很少,完成任务的成功率却高达百分之九十,排在佣兵界前十。而六年来剑龙佣兵团接了许多连杀手组织都不敢接的高难度刺杀任务,每一次刺杀任务都不曾失手,战斗减员也非常之少,六年来一共只牺牲过两位团员。由于人少,每次完成任务的酬劳都丰常丰厚,佣兵团的成员虽然看上去不起眼,但每个人现在都已经是家财巨万的大富豪了。

  沧月对别的不感兴趣,现在唯一有兴趣的就是钱。虽然打劫来钱很快,但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堂堂妖皇要靠打劫致富,要是让大哥炎月知道了,铁定笑掉大牙。格莱特不住吹嘘加入佣兵团如何如何赚钱,甚至还压低声音告诉沧月剑龙佣兵团还兼职冒险者、杀手、盗贼团等等,直听得沧月两眼放光。

  他当然知道所谓冒险者是什么意思,冒险者是职业盗墓者、专业寻宝家,一个成功的冒险者往往都是富可敌国的超级大富豪。而杀手这门生意不用多说,危险性虽然大,但酬劳却是和危险度成正比的。盗贼虽然名声不好听,但也的确来钱,与土匪不同,土匪多是啸聚山林拦路抢劫,盗贼却一般没有固定的据点,下手也专挑有钱的富豪,是一个比土匪更具挑战性,更有前途的职业。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佣兵团竟然还有这么多的副业,看样子罗兰想要打劫土匪未遂之后转而打劫沧月,倒也挺符合剑龙佣兵团的职业道德的。

  “狄更斯先生,你的本事相当不错,如果你能加入我们佣兵团,我们团的实力必将产生质的飞跃,生意必将更加兴隆,到那个时候,你说好处会不会少了你的?”格莱特说到最后,又丢出一个筹码:“现在我们手上就有一副古墓的藏宝图,只是我们的实力不够,不敢贸然前去探险,狄更斯先生,好处就在眼前啊!”

  沧月颇有些为难地道:“这个,听你们一说,加入你们佣兵团倒真的挺有前途,只是我眼下还有点事情要办,恐怕没有时间……”

  格莱特拍着胸脯道:“这个没问题,我们可以等你办好自己的事情。嗯,如果你的事情难度很大的话,只管说出来,加入佣兵团后大家都是兄弟,无论什么事情,大家都会帮你。”

  沧月笑道:“倒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我只是想先到曾经的异人城市废墟处看一看。听说那儿以前是个非常美丽繁荣的城市,只是被一个疯子摧毁了。虽然城市已经毁灭了,但据说风景还是不错的。”

  格莱特闻言笑道:“真是巧得很,我们要去找的古墓宝藏正好就在异人城市附近,正好和你一起去。”

  沧月点头道:“那就没问题了,我同意加入剑龙佣兵团……不知要不要提交申请这类的手续?”

  格莱特道:“咱们团人少,自然不需要办申请手续,只要我和副团长罗波同意,就可以加入了。哦对了,这是我们团的徽章,平时出某些任务时要挂起来的。”说着,递给沧月一个圆形徽章。沧月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个纯金质徽章,背景是一头张牙舞爪的龙,正面刻着两柄交叉的长剑。做工非常精致,还加持了魔法,带着淡淡的魔法光芒。沧月只凭手感就知道,这样的徽章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出来的,用黄金做徽章,看来剑龙佣兵团还真的很有钱。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整个佣兵团一共才几个人?每个人都用纯金徽章也花不了多少钱。

  格莱特兴奋地拍拍手:“好了,狄更斯你现在已经是剑龙佣兵团正式成员,我代表全体团员敬你一杯,欢迎你加入我们团!”说完,亲自给沧月倒了满满的一杯烈酒,又给他自己也倒了一杯。格莱特举起酒杯,“先干为敬!”仰头将一满杯烈酒一饮而尽。

  酒杯很大,一杯酒至少也有半斤,格莱特一口喝干却面不红气不喘,酒量倒也不浅。沧月微微一笑,也一口将酒杯喝空,旁边的人都大声喝彩:“好酒量!”当下矮人多伦和肌肉男汉森都争着向沧月敬酒。沧月酒到必干,面带微笑,神态从容,一连喝了两斤多烈酒都面不改色。

  格莱特、席加、罗波见多伦和汉森两个人不是沧月对手,也加入了对沧月的灌酒行列,五个人对沧月一个,轮番敬酒。沧月以一敌五,游刃有余。这一场酒喝得尽兴,喝到最后,剑龙佣兵团六个成员中的五个都是东倒西歪,互相搀扶着才走出酒吧,而多伦更是被格莱特和汉森扛出去的。

  沧月喝掉至少有五十斤烈酒,但他却一点事都没有。前生的妖皇除了烟酒就没什么别的嗜好,别说五十斤烈酒,就算一连喝上三天三夜,沧月也不会露出半分醉态。

  整个晚上,除了罗兰没有和沧月多说上半句话,剑龙佣兵团的其他人都已经和沧月混得很熟了。男人的交情很容易产生,共同的话题加上一点酒精催化,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也可以变成最好的朋友。更何况沧月现在怎么也算得上佣兵团的自己人了。至于罗兰,虽然她一直做出生气的样子,但沧月并没有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仇恨或是厌恶,看样子她也并不是特别讨厌沧月,只是一时拉不下面子罢了。

  和格莱特等人约定明天早上八点在城门口见面,沧月带着为风中追风买来的红酒,一个人回旅馆去了。

  沧月加入佣兵团的过程近乎儿戏,格莱特等人对他绝对谈不上了解,甚至还可以说陌生,但他们却对沧月的出身来历概不过问,一力邀请他加入佣兵团,还将兼职杀手这种机密的事情告诉了沧月,这相当可疑。格莱特其人怎么看都不像没大脑的人,而罗波给人的感觉更是非常精明,两人却故意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细节问题,主动接纳了沧月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加入佣兵团。按照沧月的想法,格莱特等人不是有极大的阴谋就是对他们自己的实力非常有信心,或者说是有恃无恐,不怕沧月对他们不利。最有可能的是格莱特提到的那个古墓宝藏非常危险,单凭他们的能力没办法搞到宝藏,而沧月所表现出来的实力非常不错,又是孤身一人,于是格莱特等人想利用沧月为他们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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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月何等人物?虽然目前非常想发大财,但也不致于被别人鼓动几句就稀里糊涂地为别人卖命,他之所以加入剑龙佣兵团,其一是想看看格莱特等人究竟想干什么,其二就是如果格莱特等人没有什么不良动机的话,暂时和他们一起弄点钱也是可以的。

  第二天一早,沧月就牵着风中追风到了城门处,他从不迟到,也从不早到,所以当他到达城门时正好是早上八点。格莱特一行人早就在那里等着他了,见到沧月,格莱特远远地就朝沧月招了招手:“狄更斯,过来这边!”

  “哼,你来得真准时啊,我们六个人在这里等了你半个小时了,你还真的掐准八点过来。真没风度!”罗兰白了沧月一眼,嘟着嘴不悦地说。

  沧月有些莫明其妙:“不是格莱特团长说早上八点集合的吗?我来的这么准时,有什么错了?”

  “可是我们七点半就来了,等了你半个小时!”

  “但是我没有要你们七点半来,我可是非常守时的!”

  “你……”

  “守时是一种美德。”沧月得意洋洋地道,一副你拿我怎么样的表情。

  “好了罗兰,狄更斯并没有迟到,你确实不应该责怪他。”这个时候,格莱特出来打圆场了。至于其他人,全都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神情,看样子他们大多数时候也拿罗兰没办法,现在看到罗兰被沧月气得说不出话来,自然想看一看这难得一见的奇景了。

  罗兰小姐小嘴一嘟,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她从小到大都是唯我独尊,大哥罗波又向来宠着她,任她胡作非为,可是现在这个小贼一来,就压到了她的头上,大哥和团长不但不帮她,反而替狄更斯说话,让她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凭心而论,罗兰并不讨厌沧月,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一见到沧月笑嘻嘻的样子就感到非常不爽,非要和沧月吵上两句才甘心。可惜的是,沧月好像比她还能吵架……

  动武更不可能,先别说她打不过沧月,就算打得过,格莱特团长也是绝不允许的。格莱特团长常说,大家都是兄弟,要相亲相爱,共同对敌,绝不能内讧。罗兰别的道理不懂,就算懂也不想讲,但对于格莱特团长的道理还是挺信服的。毕竟格莱特团长那异于常人的本事,令所有人都非常服气。

  制止了罗兰和沧月的斗嘴,格莱特就带着佣兵团众人出城了。城门官看来好像收了格莱特不少好处,问都没问一句,就让这群披甲执锐,一看就不是良民的佣兵出城去了。

  出了城,走了大约五个小时,佣兵团诸人进入了亚兰古斯山脉的丛林中。

  佣兵团的六个人都没有马,唯一有马的只有沧月。一路上,佣兵团诸人对风中追风赞不绝口,罗兰尤其喜爱风中追风,走路时一直贴在风中追风身旁,还不时用手却摸它那漂亮光洁的黑毛。考虑到也许可以借机改变一下和罗兰的关系,沧月非常大方地把马让给了罗兰骑。但是罗兰好像并不领情,骑在马背上对沧月大加讽刺,极力强调这匹马肯定是沧月偷或是抢来的,沧月不禁纳闷,这小姑娘究竟是不是上辈子和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

  进入丛林中以后,就不能骑马了,丛林中古树参天,荆棘遍地,到处是纠结的藤蔓,阳光很难穿透丛林的缝隙洒下来,光线很暗,路非常难走。矮人多伦挥舞着巨斧在前面开路,无数的矮灌木在他斧下呻吟。每当看到多伦的斧头,沧月就忍不住想笑,这把斧子也太大了,竟然比矮人要高出整整五十公分。暗黑色的纯钢斧柄有鹅蛋粗,斧刃很钝,看上去就像没有开锋一样,沧月估算了一下,整柄斧子最少也有八十公斤重。但就是这样的一柄斧子,在矮人手中挥舞起来显得毫不费力,就像他舞着的是一根粗木棒。照沧月的想法,和矮人交战的话,就算用双手拿着钢盾抵挡他的斧子,即使盾不碎,拿盾的手腕也会被矮人狂暴的巨力震得粉碎。

  就这样走了一整天,到异人城市的路程还只走了不到一半。当夜晚降临时,佣兵团在丛林中开辟了一小块空地,生起了篝火,七个人围坐在篝火旁,一边烤着打来的野味,一边喝着随身携带的烈酒。

  “狄更斯,你新加入我们团,可能还不知道我们团的传统,”格莱特笑眯眯地说:“我们团和别的佣兵团不一样,别的佣兵团有新成员加入的时候,一般是要开个大会宣誓的,而我们团因为人少,也就免了那套繁琐的程序,每个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只需要唱一支最能代表其个性的歌就够了。”

  罗波接着说:“昨天因为大家都喝醉了,所以没机会让你唱歌,现在正好趁机会补上。狄更斯,你需不需要准备一下?”

  沧月愕然:“唱歌?不会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传统?我还真没心理准备。”

  格莱特笑着鼓励:“不要紧,随便唱,只要能代表你的个性就够了。多伦当初加入的时候连话都不爱讲,最后还不是唱了?”

  席加在旁边加了一句:“虽然唱得不大好听。”

  沧月想了想:“既然这样,那我就献丑了。呃,我要开始了……”

  罗兰马上把耳朵堵上,其他人都笑嘻嘻地看着沧月。

  沧月看了罗兰一眼,见她大小姐一副要唱快唱,唱完了事,别用噪音污染环境的神情,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清了清喉咙,清唱了起来。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荡……你头也不回的你,张开你一双翅膀,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变凉……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恨不见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终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沧月并不很会唱歌,他的嗓子也不是非常好。事实上,他念歌词可能更合适。但他的歌声仍打动了在场所有人。就连初时掩着耳朵的罗兰,也在听到一半时放下了堵着耳朵的手,闪烁着目光看着一脸深情的沧月,碧绿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

  沧月唱歌时想到的是雪。冰雪儿、许愿、雪公主,这三个人原本都是同一个人,在三个不同的时空中,冰雪儿与他生死相隔,许愿与他见面不识,雪公主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他的爱情总是残缺不全,幸福和美满似乎总是与他无缘。

  但他从未后悔,爱上雪,已经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幸福。他没有那么伟大,他绝不会说出你幸福所以我快乐之类的废话,看着雪和别人在一起,他的心就会撕裂般地痛楚,想到雪即将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就忍不住想要发狂。他知道,这一切都不能怪雪,雪也是身不由己。她的记忆没有复苏,她代表的是一个王国,政治婚姻中,女性从来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沧月只是不甘心,他不甘心被命运一而再,再而三地摆布。即使前世强凌天地的妖皇,也逃不过与爱人别离,今世他这还没成为完全体的妖皇,又怎能把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蓝沧月为了复仇,可以将对雪的爱深埋在心里,可是妖皇却不可以。

  无法忘却对雪的爱,即使见面不相识。

  此情此景,只有他现在唱的歌最能代表他的心境,最能代表他的个性。

  妖皇的个性是什么?

  偏执狂而已。

  对认定追寻的东西,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即使粉身碎骨,即使穷尽一生也在所不惜。

  这世间,只有偏执狂才能把事做好,不是吗?

  投入的真情实感的歌声最能打动人,沧月用不算好的嗓音加上最真挚的情感,完美地表达出了这首歌的意境。

  一曲歌罢,所有人都还沉浸在沧月那悲凉而又豪迈的歌声里,久久地品味着那种求不得的无奈与心痛。

  又过了良久,罗波才长呼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道:“嘿……这就是你的个性吗?”

  罗兰背过身子,悄悄抹掉不知何时淌出来的泪水,扁扁嘴,不屑地道:“这算什么?一个大男人,就知道情情爱爱的,一点志气都没有,想当初,多伦加入时唱的可是矮人部落的战歌‘战神之怒’呢!”话虽如此,她投向沧月的目光中,却多了许多从前从未有过的东西。

  多伦听到罗兰提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俺是个粗人,不懂唱歌,俺当初唱的‘战神之怒’纯粹是瞎吼的,但是俺听了狄更斯兄弟的歌,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俺的歌比他唱得差太远了。狄更斯的歌听得俺心里酸酸的,好像又想起了俺小时最喜欢的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的翠花……”

  格莱特沉吟道:“狄更斯啊,虽然你的歌唱得的确非常好,但是作为你的团长,我还是想提醒你一句,在这乱世之中,男儿当有大志向,大抱负,沉溺情爱对你没有太大好处。更何况,我们这些佣兵,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都是个问题,有些东西对我们而言是奢侈品,承担不起的。”

  沧月笑了笑,无所谓地道:“我当然知道,只不过,我就这么点追求而已。其它的事情,顺手做一做就可以了。大志向,大抱负什么的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格莱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话是这样说,可是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身不由己的。你不想站在历史的峰口,可是历史却硬生生把你往浪尖上推,你能怎么办?”

  沧月心中一凛,格莱特话中有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刚想问个清楚,格莱特却摆了摆手,“不早了,大家休息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汉森,你第一个守夜,两小时后叫醒我。”说完裹着毯子靠在背后的树桩上,闭上两眼睡了起来。

  佣兵团众人互道晚安,除了第一个守夜的汉森,也都先后睡了过去。沧月心中诸多疑问,实在难以入睡,翻来覆去小半个钟头,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轻手轻脚地走到汉森身旁,和他并肩坐在火堆前。

  “兄弟,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明天可是要赶一天的路呢!”汉森冲沧月友善地笑笑,肌肉男虽然一身横肉非常恐怖,但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和蔼的,给人非常亲切的感觉。

  沧月看了看周围熟睡的人,格莱特和多伦已经发出了有规律的呼噜声,看样子走了一天,所有人都累坏了。

  “汉森,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团长他是不是很厉害?”沧月现在的本事,基本上已经可以看出一个人实力的深浅,但对于格莱特,他却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格莱特的实力就摆在这里,一眼看去,天空剑士级的高手,在如今这个圣域高手满地走,次圣域高手不如狗的时代,他这种实力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沧月总觉得他并没有完全看透格莱特,格莱特好像还隐藏了许多东西没被他发现。沧月甚至觉得,他根本无法看清格莱特的真实实力,他所看到的,只是格莱特故意表露出来的一小部分。

  “团长啊……”汉森沉吟着,寻思着怎么说才好:“团长真的非常厉害啊。他可以不借助任何手段就判断出一个人说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还可以轻易看穿任何陷阱和埋伏,他甚至可以凭风中的血腥味判断一场战斗的规模和惨烈程度……总之他好像什么都知道,没有任何事情能瞒过他,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

  沧月想了想,又问:“团长曾经当过兵吗?”

  汉森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加入佣兵团也才三年,团长从不提他的过去,我们也不敢问。知道团长过去的,可能只有副团长一个人,不过副团长也从来不说。”

  沧月寻思着,据汉森所说,格莱特的能力非常全面,像不借助任何手段判断说话的真假这个技能,军队里少数资深刑讯专家才具备。而看破陷阱、凭血腥味判断战场的技能则是非常优秀的侦察兵的技能。如果真如汉森所说,格莱特什么都懂,那么格莱特的身份就不只是一个佣兵团长这么简单了。即使在军队里,各项技能都很全面的军人也少得可怜,而这样的军人大多被军队当成宝贝藏起来,只有执行特殊任务时才用上,颇似沧月前世呆过两千多年的地球军队中的特种兵。

  令沧月非常奇怪的是,汉森好像非常信任他,把什么事情都跟他说。而格莱特现在虽然睡着了——沧月不认为格莱特没有听到他和汉森的对话,却没有起来阻止。结合格莱特睡前对沧月说的那句高深莫测的话,虽然对格莱特了解更多了,但沧月感觉自己对格莱特的印象反而越来越模糊了。

  沧月现在对这个佣兵团,对格莱特这个人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和这样的人玩,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沧月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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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四 双月传奇  第六十九章 入团\\屠蛟(下)

  亚兰古斯大陆东面的暴虐之洋。
  海水现在是墨蓝色的,无数大大小小的旋涡潜伏在洋面下,空中的墨黑的乌云层压得很低,空气窒闷而潮湿,一艘长达五十公尺的巨大海船现在正行驶在这台风将起的洋面上。

  风帆早已降下,几根光秃秃的桅杆笔直地指向天空,最高的桅杆上站着一个人。他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衣,胸口绣着几朵血浪,一掌宽的丝质腰带正中有一颗深绿色的宝石,下身穿一条黑色的长裤,光着两只脚。一阵风吹过,卷起他那齐肩的火红色卷发,他的身体在风中挺得笔直,晃都不晃一下。

  桅杆下也站着一个人,他精赤着上身,身材略显单薄,一头齐耳的黑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此刻他正抬头看着站在桅杆上的男子,满脸的无奈。

  “老大,要起风了,你还不下来,站这么高想当避雷针吗?”桅杆下的男子冲着上面喊道。

  桅杆上的红发男子张开双臂,满脸的陶醉:“难道你不觉得我迎风而立的样子实在是非常的帅吗?”

  桅杆下的黑发男子彻底无语:“老大,整个海洋上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就算你帅得惨不忍睹,有谁能看到啊?”

  “这大海可以看到,这天空可以看到,还有这呼啸而来的风可以看到!”红发男子继续陶醉:“我的帅,会被整个天空和海洋所见证,我不需要世俗人庸俗的目光来注视,啊,让我更帅些吧!”

  黑发男子沉默了,他知道再怎么说也不能劝动上面那个已经出现轻微精神分裂的红发男子了。事实上,如果不是他较为年长的话,现在在上面发疯的就应该是他了。

  自从十一月中旬出海,他们两个人已经在暴虐之洋上飘荡足有四个多月了。这四个多月来,别说一块陆地,就连一个小岛都没看到过。整天目之所及,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海,和头顶上时而蔚蓝,时而乌黑的天空。

  船上本来有十几个船员的,但是暴虐之洋的不负其名的暴虐和海洋中无穷无尽的魔兽在出海一个月之后就夺去了船员们的生命,只留下他们两个人。想象一下吧,仅仅两个人在大海上飘荡三个月之久,那种无聊的孤寂可以令最理智的人疯狂。

  他们不是没曾想过返航,可是一进暴虐之洋,指示方向的罗盘好像完全失灵了,凭太阳阳辨别方向更不可能,十天之中有九天是乌云蔽日,暴雨倾盆,台风狂吼,而洋流——如果暴虐之洋有固定洋流的话——更是混乱不堪,所有的洋流好像都循着一个环形的轨迹流动,整个海洋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船顺着洋流飘的话,过不多久就会又回到原地。

  这是个疯狂的海洋。

  红发男子正陶醉着,一道耀目的电光划破云层朝他当头劈下,那粗大的电光就像雷神的愤怒,当电光降临到红发男子头顶上的时候,整个海船都在微微颤抖。

  红发男子忽然出手,他一拳打出,一道细小的电光自他拳上生成,细小的电光见风就长,瞬间变成一道比那闪电还要巨大的电光,两条电光瞬间撞击到一起,“噼哩叭啦”一阵爆响之后,从天而降的闪电被彻底击溃,而红发男子发出的电光则借着余势冲上天空,将云层轰出一个巨大的窟窿!

  狂风卷起,海面忽然掀起滔天巨浪,豆大的雨滴借着风势狂打下来,击打到船板上,激起一片爆响,像极了密集的箭雨钉上木盾的声音。红发男子一甩头发,无数水珠飞溅,他仰天狂吼:“见鬼的东大陆,你他妈什么时候才肯让老子见一见!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看着红发男子在桅杆上冒雨发狂,黑发男子的心在滴血:“我的衣服……又要洗褪一层色了……”

  风狂卷,海船被巨浪一会抛上浪尖,一会又跌到谷底,而站在桅杆顶端的红发男子却稳得好像脚踏实地,他一直笔直地站在桅杆顶上,身子随着海船的起伏而起伏,双脚好像被钉子牢牢钉在桅杆上一样。桅杆下的黑发男子早就跑起船仓中避雨去了,他暂时还没疯,也不想跟着发疯。

  五十公尺的大海船现在就像一艘小舢板一样,被海洋肆意耍弄,但无论暴虐的海洋怎么折腾,将它抛上浪尖也好,将它埋入谷底也好,甚至用狂风掀得它在海面上连翻几个跟头也好,它就是不沉,船体也不曾掉下一块木板。如果是普通的海船,这样子的风暴早已将其打得粉碎,沉入海底,但这艘海船不仅没沉,船仓中甚至连一滴水都没有进去。

  原因很简单,只因为操纵这条船的两个人,一个是炎月,一个是权秦。

  在他们的操纵下,即使再大的风暴也无法将这艘船打沉。

  但暴虐之洋最厉害的不是风暴,而是海魔兽。

  就在炎月站在桅杆顶上享受那种不住翻滚的惊险刺激之时,一条巨大无比,直径足有三、四公尺粗,不知道有多长的海蛟从一道巨浪之中探出脑袋,张开它那张可以将整艘船吞下的血盆巨口,向着海船噬来。

  海蛟漆黑如墨的身体与现在的海洋几乎一个颜色,它随同巨浪一道向海船扑下,如果不是它嘴巴的颜色过于醒目的话,神经错乱的炎月还不见得能发现它。

  而当炎月发现它的时候,它那丑陋无比的大头已经离海船只有不到十公尺的距离了,呼出的腥风让炎月几乎窒息,长长的舌头就像一条粗大的红色缆绳,在蛟头之前降临到炎月头顶,想将炎月卷入口中。

  炎月笑了,笑得很灿烂,很疯狂。

  他自桅杆之上猛地跃起,双手一把抓住舌头,拖着舌头飞到了海蛟的头上。

  海蛟没想到这个在它眼中无比细小的人类会有这样的速度和力量,它想收回舌头,可却发现被抓住的舌头无论怎样也收不回来。

  海蛟害怕了,它大张着嘴,一头往海船上砸去,希望能用砸碎海船的行动来逼迫那个人类回救海船而放弃抓住它的舌头。

  而当海蛟的大头往海船砸下的时候,权秦忽然出现在船板上。他右手握拳,纵身跃起,一拳直击。

  相对于海蛟而言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拳头轰中了它的下颔,与此同时,站在海蛟头顶上的炎月也一拳击下,砸到海蛟的头顶。

  轰然巨响中,海蛟巨大的脑袋在炎月权秦上下夹攻的拳力下碎成了肉片,鲜血碎骨四下乱飞,海蛟尚未完全死亡的身体在海中疯狂地翻滚,搅起滔天巨浪。而此时,炎月已经拖着一截舌头落回了船板,和权秦并肩站着,冒着风雨欣赏海蛟死前的挣扎。

  “你的力量增长很快。”权秦道。

  “比起刚出海那会儿是强多了,你也增加了不少……宵夜有脆骨吃了。”炎月将那截足有十公尺长、小臂粗的血红舌头扔到船板上,笑道。

  “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有现在这么强,我们的船员也不会死个精光……蛟肉也挺好吃的,就是这条海蛟实在太大了,不大好带。”权秦看着海蛟露出了海面的全身,感叹道。

  失去了脑袋的海蛟看上去足有两百公尺长,它搅动大海就像搅动油锅。而像这种海蛟,在暴虐之洋中只属低等魔兽,并不强大。暴虐之洋的魔兽并不是体积越大力量就越强,像两个星期前碰到的一只体积只有成人大小的深海人鱼,炎月和权秦可是费了好大功夫才把它打跑,还没能将它杀死。魔兽之中,智慧越高力量越强,如果智慧比人类还高的话,那就算是魔兽中的极品了。

  海上的暴风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炎月和权秦杀死海蛟之后一个小时,暴风雨就停止了。炎月乐呵呵地徒手切下了死去多时飘浮在海面上的海蛟的两段身体,堆在船板上,看着雪白的蛟肉直流口水。权秦提着两个水桶装了满满的两桶蛟血,提到炎月面前:“蛟血大补。”然后和炎月两个人一人提起一个水桶,将满满的一桶蛟血喝了个干净。

  喝血后的权秦唇角又突出了那两颗尖牙,他抹掉嘴角残余的血迹,拍拍鼓起的肚皮,呵呵笑道:“我们两个可能是大陆上仅有的两个怪物了,竟然可以借喝血来增长力量。”

  炎月舔了舔唇边的血渍,“这样才好啊,世上那么多生物,有的是血给我们喝。不过我到现在尝过的味道最好的血要属精灵,精灵血的味道,真是难以形容啊!”

  权秦两眼放光,“听你这么一说,要是有机会,嘿嘿,一定要逮个精灵尝尝味道。”

  炎月突然脸色一沉:“别怪我没提醒你,不准喝精灵的血。你喝谁的血我都不管,就是精灵不能动!”

  权秦一愣:“不是你说精灵的血最好喝吗?”

  炎月苦笑道:“我倒宁愿从没有尝到过精灵血液的味道。”

  “为什么?”

  “为什么?”炎月抬起头,看着云破日出后一蓝如洗的天空:“因为有个美丽善良的精灵王妃,曾用生命保护我和我的兄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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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四 双月传奇  第七十章 东大陆/荒原血(上)

  权秦用小刀将蛟肉切成薄片,用细铁条串起,抹上油盐等佐料,放到烤炉上烤了起来。烤炉里的炭火烧得很旺,烤肉不多时就吱吱地冒出油烟,一股特别的香味从船板上飘散开去。
  炎月现在仍站在桅杆顶上,风帆已经升起,风速恰到好处,海船在风中破浪前行。

  权秦抬头喊道:“肉已经烤好了,要不要下来吃一点?”

  炎月道:“你给我拿上来吧,我非常喜欢这种将一切尽收眼底的感觉,你知道吗?每当远处出现什么总是会被我第一个看到,这种站在风口浪尖的感觉,还真是美妙啊!”

  权秦无奈地摇摇头,炎月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每天站在桅杆上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以前吃饭睡觉时还会下来,现在连吃东西都不愿意下来了。这样下去……“还没找到东大陆,他就先疯掉了。”权秦自语道。

  权秦拿起五串烤肉,向上掷去,力道方位恰到好处,正好落到了炎月摊开的右手里。炎月拿起烤肉大嚼起来,眼睛却一直望着远方。忽然,炎月的眼睛瞪大了,他揉了揉眼睛,像是难以相信自己看到的——远处的海平面上,竟然升起了一座山峰!

  “老权,你猜我看到什么了?是山峰!山峰啊!”炎月兴奋地叫着,“山峰代表着什么?山峰代表大陆!我们找到东大陆了!”

  权秦摇头暗叹,心想这下可好,连幻觉都出现了。“老大,你冷静一点,这附近连个小岛都没有,如果真是大陆的话,我们先碰到的应该是岛屿群……”权秦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随着船的前行,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也出现在他的视界中。“难道……难道真的是大陆?照这山峰的高度,小岛上是不可能有的,难道我们真的到达了东大陆?”权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哇哈哈哈……”炎月大笑着,“航行了一百多天,终于见到大陆了,嗯,船速太慢了,还要再快一点,好怀念脚踏实地的感觉啊!”炎月说,转身向船尾处的海面劈出一掌,暗红色的掌风击在水面上,水面掀起滔天巨浪,推着船飞速前行。炎月不断地出掌,掌力掀起一道又一道大浪,船速越来越快,渐渐地,一块“大陆”出现在炎月和权秦眼前。

  看清了整个“大陆”之后,炎月和权秦相对无言。

  权秦撇了撇嘴:“早说过了不可能是大陆……不过的确很奇怪,一座小岛上竟然会有这么高的山。”

  原来,这所谓的大陆竟然只是一块看上去方圆不过两公里的小岛。确切地说,是一座直接从海中耸立而起的高山。高山呈笋状,通体呈黑褐色,整座山上没有一块泥土,当然也没有一株草,一棵树。山脚浸泡在海水中的地方有一圈白色的盐渍,布满珊瑚孔洞。

  海船驶近了小岛,停靠在山脚。炎月和权秦飞身落到山脚一块稍微平坦的岩石上,仰头打量着整座山。

  山体坡度非常大,有些地方甚至是平行的,从山脚望上去,一眼竟看不到山顶。炎月和权秦对望一眼,均无奈地叹了口气。这……连岛都算不上了。

  炎月一拳打在山石上,碎石纷飞,恨恨地道:“这海……也太会开玩笑了!”

  权秦点点头:“既不是火山,又不是小岛,直接从海里伸一座山出来,的确罕见。”

  两人长吁短叹了一阵,虽然心情非常不好,但两人还是决定绕山一周以示纪念。四个多月来第一次脚踏实地,怎么也得多呆一阵子。两公里方圆的山脚很快就绕完了,两人又回到了起点,炎月忽发奇想:“你说会不会是东大陆沉到了海底,只剩下这座山露出水面了?”

  炎月的想法不可谓不大胆,但权秦也是想象力丰富无比的人,当即点头赞同:“也有可能。要不要下水查探一下?”

  炎月呵呵一笑,“我开玩笑的,要是整座大陆都沉掉的话,我想这座山也会跟着塌掉的。毕竟沉掉一个大陆时大地的震动,不是这样一座山能够承受得住的。地震时高山先塌,大陆沉进海底,不可能没有地震吧?”

  权秦点点头,“那就走吧,呆在这里也没多大意思了。”

  炎月再次看了山顶一眼,“好吧,不过走之前……我要刻字留念!”

  说罢食指挥动,在岩石上刻起字来。坚硬的岩石在炎月纸下变得如粉尘般脆弱,一时间石粉纷飞,“蓝炎月到此一游”七个大字一挥而就。炎月满意地看着自己刻出来的字,对权秦道:“你要不要也留几个字?”

  “呃,好吧。”权秦来到一处山壁前,凝气于指,准备开始刻字。

  当他把食指贴到石壁上时,突然愣住。他落指的部位,受他力量震动,一层石粉簌簌落下,显出石板上刻的几个字:“东大陆入口拉斐尔”。字体风化严重,已经变得有些模糊,但还是认得出来。

  权秦几乎是大吼般地叫了起来:“老大,这里就是东大陆!”

  炎月此时已经准备上船了,听到权秦这一吼,他转过身来,一脸惊诧地道:“老权,不要说我疯了,你也跟着发疯,这里怎么可能是东大陆?”

  权秦指着那一行字,整个人都在颤抖。“我找到了拉斐尔大师的具名留言!你过来看!”

  炎月飞身过来,一看那行字,整个人也跟着颤抖起来。以拉斐尔大师的身份地位,自然不会开这种玩笑,他的留言指出,这里仅仅是东大陆的入口,而不是东大陆。

  “入口,入口,入口!”炎月一边念着,一边原地转着圈,“入口难道在水下?不可能,一个大陆怎么可能整个地沉在水下?如果在水下的话,那上面也不可能有人生存,除非他们都是鱼!那么在哪里?在哪里?”

  权秦也盯着拉斐尔的留言冥思苦想,想了一阵子,他突然猛地一拍脑袋:“入口不在海底,那就在山顶!山体可能是中空的,有个进入东大陆的通道!”

  炎月喜道:“应该是那样的,否则就解释不通了!不管那么多,上山顶再说!”当下两人展开身法,往山顶之上跳跃登去。从山脚到山顶,两人一路之上发现了多处人工开凿出来的痕迹,这些人工开凿的痕迹更加肯定了二人的想法,看样子当年拉斐尔大师正是从山脚攀到山顶,从而发现了入口。

  山虽然很高,足有接近一千公尺,而山体也非常陡峭,许多地方几乎是与海面垂直。炎月与权秦的实力如今已是今非昔比,虽然还不致强到能凌空飞行,但登上这样一座山却是轻而易举,不到半个钟头,两人便攀上了山顶。

  上了山顶之后,两人却失望了。山顶是一个方圆两公尺的平台,地面平整如镜,却没有二人想象中的空洞。

  炎月和权秦颓然坐下,二人对望一眼,苦笑不已。

  “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难道拉斐尔大师所指的入口真的在水下?难道东大陆的人真的是生活在水底的?不可思议,不可思议!”炎月无奈地说着,两手抱住头仰天躺下。

  他这一躺,却发现了一件异事。头顶上的天空不知何时竟然布满乌云,乌云呈漩涡状,正缓慢地逆时针旋转着,漩涡口隐隐有电光流动。巨大的漩涡口正对着山顶平台,就像一个大张的圆口,正打算把整座山吸进去。

  炎月猛地跳了起来,他指着那巨大的漩涡大叫道:“老权快看!”

  权秦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抬头一看,也见着了那巨大的乌云漩涡。“刚刚上来之前,天气还没有变的,怎么一转眼,就乌云满天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你看这云的形状,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

  “不就是个大漩涡吗?起台风时,乌云也是这个样子的。”

  “可是现在并没有起风!云怎么会成这个样子?”

  权秦想了想,“我下去看一下!”说着纵身跃下平台,片刻之后又跳了上来,神情变得无比严肃。“怪事,我在下面什么都看不到,天空还是蓝色的!”

  “也就是说,”炎月握紧双拳:“只有在平台上,才能看到这个漩涡!”

  “难道……这漩涡就是东大陆的入口?”权秦丰富的想象力再度发挥。

  “那么……要不要试一下?”

  “怎么试?”

  “跳进去。”炎月面不改色地道,“跳进漩涡口里去看个究竟!”

  权秦一愣:“你疯了吗?漩涡口满是雷电,我们会被电成焦炭的!”

  “怎么,你怕了?”炎月笑着,“你的胆子不是很大吗?”

  权秦哈哈一笑:“别激我,我胆子大归大,但我不疯。”

  “这么说你是不愿意和我一起进去喽?”

  权秦叹了口气:“这么说你是一定要进去看个究竟喽?”

  炎月笑道:“当然,连拉斐尔大师这个不会任何武技魔法的学者都能到达东大陆,我为什么不可以?”

  权秦摇头叹道:“跟你这个疯子在一起,我老权迟早得送命!好吧,我就陪你走一趟!有我在你身边,你保命的机会更多一点。”

  炎月笑着一拳轻砸在权秦胸口:“就知道你这老鬼不会放下我不管!”

  “呃,说得好恶心,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不想和你有任何关系。”

  “准备好了吗?”炎月看了看漩涡口涌动的雷电,“有可能我们这一去就永远回不来了。”

  “放心,”权秦运气,身体渐渐变化,头发变成绿色,眼珠变成墨绿,两颗獠牙突出唇外,“我反正是一定能够回来的。”

  “我是不会死的。”炎月笑着,两只眼睛镀上一层血红。“去吧!”

  豪笑声中,两道人影化作淡烟两道,闪电般投向了那布满雷电的漩涡口,向那未知的东大陆进发!

  “感觉怎么样?”

  “好极了,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可真应了你那一句话了……让雷电来得更猛烈些吧!”

  轰隆巨响中,两条人影在万道雷电的轰击下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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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四 双月传奇  第七十章 东大陆/荒原血(下)

  亚兰古斯山脉,异人城市前。
  沧月和剑龙佣兵团诸人在连续三天的赶路之后,于第三日黄昏时分即将抵达异人城市,现在他们离异人城市还有五公里的路程。沧月抬头望去,曾经高耸入云,隔着很远就能看到的精灵古树已经不复存在,遥遥望去,异人城市周边只剩下了几株挺立在丛林中的光秃秃的枯树干,与周围绿树成茵的环境格格不入。失去了魔力和养份的精灵古树早已经死了,现在剩下的,只是风化的骸骨。

  越接近异人城市路越好走,荆棘和藤蔓非常稀少,地势也平坦多了,辛劳了一路的矮人终于不必时时挥动他那沉重的巨斧,可以好好歇一口气了。

  阵阵轻风从异人城市方向吹拂过来,格莱特的鼻子动了动,沉声道:“好浓的血腥味!”

  沧月闻言顿时精神一震,他知道格莱特即将展示他那项“闻腥识死人”的技能了!

  “大家注意,做好战斗准备,多伦、狄更斯打头阵,席加、罗波、罗兰居中策应,我和汉森殿后,保护好法师!”随着格莱特的命令,佣兵团诸人飞快地展开战斗阵形。

  矮人手持巨斧,和提着重剑的沧月走在最前,两人边走边左右打量着,随时警惕着可能出现的敌情。席加和罗波将罗兰护在正中,席加抽出了两柄短剑,罗波抽出一柄细长的花剑,罗兰已经小声吟唱咒语,给团友们加持魔法了。风中追风也在队列中央,走在罗兰身后。赤手空拳的汉森和持着一人长的重剑的格莱特走在最后,两人主要防御是来自后面和左右两遇的袭击。

  “团长,有多少人流血?”汉森小声问格莱特。

  “初步判断有七十五人,如果流血的人中间有直系亲属的话,这个数字就不尽准确。从血腥味的浓度判断,流血的人都已经死了,没人流那么多血还能活下来的。”格莱特回答。

  走在最前的沧月听到了格莱特和汉森的对话,心中一动,问:“团长,为什么有直系亲属的话人数判断就会不准确?”

  格莱特答道:“直系亲属血液的气味非常接近,在这个距离无法准确判断。”

  沧月奇道:“难道团长你能嗅出不同的人血腥味的不同?”

  格莱特道:“不错,每个人的血液味道都不相同,虽然闻上去差不多,但还是存在细微的差异。而直系亲属之间由于血缘近似,所以血液味道也非常接近,如果要辨别出来,还得再近一些才行。”

  听了格莱特一番解释,沧月不由乍舌。格莱特的鼻子也太厉害了吧?恐怕连猎犬都没他这个本事!同时他也心生警觉,以他前世在地球上的经验,有两个种族对于人类血液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和辨别力,那就是僵尸和血族。难道说亚兰古斯大陆上也有僵尸和血族的存在?

  再向前推前了三公里多,离异人城市废墟只有一公里的距离了,在这个距离已经能够看到枯萎风化的精灵古树的全貌。格莱特再次仔细辨别了一番:“人数确定,死亡七十五人,没有活人气息。”听到他这番话,严密戒备着的佣兵团诸人松了口气。虽然佣兵团诸人都有一身不寻常的本事,但与人争斗能免则免,毕竟除了大陆第一高手雷云儿,没人敢说自己天下无敌。

  越过一丛针叶林之后,一个巨大的盆地出现在众人眼前。

  当年异人城市的剧爆使得整个城市消失无踪,平坦的地形也被炸成了盆地,过去一十八年,盆地中仍然寸草不生,整个地表呈现出土黄色,到处是破碎的岩石和细小的沙砾,犹如荒漠。佣兵团现在所处的位置可以看到,在盆地一处背风的地方,露出一个帐篷的尖顶,上面还沾着斑斑血迹,血腥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格莱特再次确定没有活人气息之后,佣兵团诸人朝那帐篷处走去。虽然仍摆着战斗队形和戒备姿态,但众人的神情要放松得多了。

  走不多时,佣兵团已经来到了那顶帐篷所在的位置,一副惨烈的杀场呈现在众人面前。

  数十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满一地,到处都是血,泥地被血染成褐红色,散发着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

  “这是个临时营地,”格莱特边走边指点着:“栅栏是新削不久的木桩,上面还有没有完全枯萎的叶子,看样子是用来防野兽的。本来有十五处帐篷的,但现在只剩下了一顶,其它的全被烧毁或是撕毁了。”

  罗波指着营地中的一排钉在地里的粗木桩道:“看那里,地上有许多锁链,好像是用来锁过什么人。”席加跑过去拿了一副锁链过来,指着上面的断口道:“锁链是被切断了,断口平整光滑,这样的精铁锁链很难被切断,看样子切断锁链的人有一把好武器。”罗波摇了摇头:“也有可能是那人功夫极其厉害。”

  格莱特一路检查着尸体的死状,佣兵团诸人跟在他后面听他详细讲解着。

  从营地入口一直到最后那顶仅存的帐篷前,一路都有尸体躺着。而那一排粗木桩下更是多达二十几具尸体。有一具尸体甚至是被一支黑色的羽箭穿透的咽喉,硬生生钉在一块大石头上的。那具尸体看样子并没有一下子断气,他的双手紧抓着咽喉上的箭杆,似乎想把它拔出来,但是箭头钉穿了他的咽喉之后射透了岩石,箭头上的倒刺让那人根本无法拔出箭杆。

  “这是个非常厉害的弓箭手,”格莱特试着拔了一下那根箭,一下子没有拔出来,“箭身附加了魔法,穿透力强,还有麻痹作用,不是一般的弓箭手能够射出来的。弓箭手故意避开了血管,只射穿了气管,让这人因窒息而死,手段非常残忍。”

  说完,又蹲到地上检查起另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以极其怪异的姿势扭曲着,身上的皮甲仿佛被无数利刃切割过一般破碎不堪,整具尸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被一双指缝里藏满刀片的大手紧握着左右扭了几圈。

  “全身骨头都碎了,尸体扭曲程度很大,皮甲和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有细小整齐的切口,不是纯物理伤害造成的。”格莱特分析着:“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明显的致命伤,致死的原因是骨头扭曲断裂后刺进了内脏,导致内出血而亡,身上的小伤口只是附带产物,无法致命。看他的双手,一只手的指甲刺进了手心,另一只手在地面上刨出许多血痕,显然他并没有马上死去,在死前受到了极大的痛苦,下手的人手段比弓箭手更残忍。罗兰,你有办法造成这样的死亡方式吗?”

  罗兰已经被现场的气味熏得快吐了,她捏着鼻子,强忍着一阵阵恶心,嗡声嗡气地说:“我没办法,我要是用风刃术的话,他会被切成碎片的。事实上,任何一种能致人于死地风系魔法都无法造成这种状况,虽然他看上去很像被旋风卷死的。”

  格莱特点了点头:“无法判断下手方式,只能说明,下手的人非常厉害。”

  接下来的一具尸体上没有过多的伤口,只有咽喉上被切开一条血口,准确地切断了气管和血管,让他非常快地咽了气,死前的痛苦很小。

  “创口光滑平整,伤口不大,但一击致命。出手的人用的应该是一柄很薄的刀或者剑,嗯,他的心肠要好一些,没让人在死前受到过多痛苦。”

  众人来到那顶仅剩的帐篷前,帐篷前五步躺了七个死人,全都是骨骼断裂,身体扭曲而死。固定帐篷的木桩上躺着一个人,这人身材肥胖,衣着华丽,两眼大睁,一支箭从他张大的嘴中斜斜射入,直透后脑,钉进了地里。

  格莱特在这肥胖的尸体前蹲下,检查着尸体:“他是在绊倒后被人将箭射进嘴里的,从衣着上看,他是首领,而且没有武器,看样子是准备逃跑时被干掉的。”

  格莱特站了起来,拍拍手上的灰尘,从尸体上撕下一块干净的布料擦净了手上的血迹,“整个营地共死亡七十五人,其中七十四个人持有武器,装备不错。有十九人被箭射死,箭劲非常大,大家刚才也看到了,有一具尸体是被箭射透身体钉进了石头里。四十二人全身扭曲,骨骼断裂刺破内脏而死,下手之人手段前所未见地残忍。另十四人均被一击毙命,下手之人手法精准,速度非常之快。从死亡方式上来看,应该有三个人下手。从尸体的血液凝固程度和腐败程度来看,这些人被杀绝不会超过一天。现场脚印凌乱,营地外更有一大片脚印,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赤脚。”

  沧月饶有兴趣地听着格莱特分析,给他的兼职又加了一条:验尸官。

  格莱特顿了顿,道:“结合种种情况,我们可以判断出,这个营地是一支捕奴队的营地,营地中的粗木桩是用来拴住捕捉到的奴隶的。”

  多伦在一旁接着道:“我看到了矮人特有的大脚印,奴隶中有矮人!”

  “还有精灵。”罗波道:“我在锁链上找到了精灵族特有的魔法纱布。”说着,将他手中那片浅绿色的破碎轻纱展示给众人看。

  “这支捕奴队就是因此而灭亡的,”格莱特说着,拿起一支拔下来的黑箭,“箭应该是精灵射出来的,而且从箭的射入部位和箭身上加持的魔法看,出手的应该是一只黑暗精灵。”

  沧月赞同地点点头:“没错,普通精灵不可能会将人折磨致死,就算杀人,他们也会让被杀的人受到最少的痛苦。”沧月和精灵交情非浅,自然最有资格说这种话。

  “那么,”格莱特环视周围的人一眼,“这群垃圾活该被杀,不关咱们的事,咱们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众人均点头赞同,格莱特正准备下令走人,沧月忽然脸色一变,叫声:“小心!”众人刚要有所反应,就听嗖地一声,一支黑箭平空出现,快得犹如一道黑色闪电,贴着格莱特的脸颊飞过,深深没入了格莱特身后的泥土之中!

  席加拔剑在手,飞身朝箭射来的方向掠去,却听格莱特大叫一声:“不要追了!”

  席加顿住身形,回过头不解地看着格莱特,格莱特摆摆手:“在森林里没人能追上黑暗精灵,再说,他刚才那一箭只是警告,并没有伤我的意思。要是他想杀我,我绝对无法躲开。”

  “幸好团长刚刚说的话没有追究的意思,否则这一箭射的可就是团长的脑门了。”罗波笑道。

  “追究?追究个屁,谁会理那种垃圾的死活?”虚惊一场的格莱特一脸冷汗地说。

  沧月望了望那支箭射来的方向,心里寻思着:“黑暗精灵的箭……的确可怕,要是能组织一队黑暗精灵狙击手,在战场上专门狙杀对方的指挥官,那可是非常有效的啊!说不定,一支黑精灵射出的箭,就能决定一场战役的胜负!”

  “好了别说了,咱们快走吧,这鬼地方我再也呆不下去了!这么多死人,还有见鬼的黑暗精灵,本小姐可不想莫明其妙地被射死!”罗兰大叫起来。

  佣兵团诸人其实也都不愿意再在这里呆下去了,一行人匆匆离开了异人城市废墟,走之前,沧月深深地回望了一眼这曾经无比繁华美丽的城市,心里暗暗发誓,终有一天,会让这异人城市再复昔年荣光。

  就在沧月等人离开异人城市废墟之后,在离异人城市废墟不远处的一棵精灵古树枯萎的树干之上,从硕大的树洞之中钻出了一个穿着墨绿色皮甲的精灵,他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他手持一张墨绿色的长弓,弓身雕刻着繁复的魔法咒文,背上的箭壶中装满了黑色的长箭。戴着一面铁制面具,遮住了他半边脸,另一边裸露在外的脸皮肤微黑,无比英俊,但神情相当冷漠。

  看着佣兵团诸人离开了异人城市废墟,黑暗精灵向着不远处一棵有着茂密树冠的榕树处打了几个手势,然后飞身离开了枯萎的精灵古树,消失在茫茫丛林之中。

  “呵呵,我们的黑精灵朋友离开了!”随着一声轻笑,一名身材高大,身上穿着一袭金黄色宽袍,面相威武不凡,满头白须白发的老人从榕树树冠上跃下,轻轻落到守在树下的一名身着纯白色滚金边武士服的年轻武士身前。

  “刚刚去了一队佣兵,发现了那个捕奴队的尸体,不过看样子黑精灵朋友没打算杀他们,应该跟捕奴队不是一路人。”老人说道,“应该不会有人为那些奴隶贩子出头了,我们救出的异族奴隶应该安全了。”

  年轻武士道:“可是,我们才在这里守了一天,万一奴隶贩子们的帮手来了怎么办?那些被救的异族奴隶还没走远,他们要是对附近展开搜捕,那些异族人又要被抓了。”

  老人皱了皱眉:“异族人对丛林的了解远超人类,他们只要小心一点,是不可能被人类抓获的。那个捕奴队一开始不是有两百多人吗?抓获了奴隶之后,还不是只剩下七十五个人?异族人的能力不可小看,如果不是那两个异族部落过于弱小的话,捕奴队可能一个人都不会剩下,也轮不到我们出手救他们了。”

  “但是……”年轻武士还想说些什么,却被那老人打断了:“不必多说,马上跟我回去,现在局势混乱,你一个人在外面跑,出了事情怎么办?身为你的老师,即使你身份尊贵,我也有权管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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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四 双月传奇  第七一章 黄金之国

  “老师,我们还在这里等三天,就等三天好吗?”年轻武士不依不挠地坚持着。
  “不行,那个黑暗精灵都走了,我们等在这里干什么?我的任务就是寻你回去,不是帮异族杀人!”老人看样子生气了,语气越来越严厉,也越来越不耐烦。

  “老师,我不能回去,我必须等下去,老师你就让我再等三天好吗?不,就等两天!”年轻武士轻声抗争着,神情哀怨。

  “公主殿下,我不明白你究竟在等什么。又或者说,你在寻找什么?我很难想象,我安东尼•霍普金斯的弟子会做出逃婚这种恶劣的事情。你可知道,你的一举一动代表的不仅仅是你个人,还代表你的国家,代表国王陛下和王后!”老人——十八年前七大圣域高手中仅存的狂风剑圣安东尼•霍普金斯终于生气了,“你不愿意嫁给雷行天也可以,但是你至少应该回去见一下国王陛下和王后,你知道你失踪后他们有多担心你吗?国王陛下为了你甚至不惜和火云帝国摄政王雷云儿顶撞,你应该知道雷云儿的势力,虽然现在火云帝国四分五裂,但雷云儿想要灭亡根本无险可守的冰岛王国,只需要一个军团就够了!”

  年轻武士——一路寻找沧月到异人城市废墟的雪公主涨红了脸,“老师,您不知道,我要寻找的人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您一定不知道的,他曾经为我付出太多了,现在轮到我为他付出了。老师,您不用劝我,我是不会回去的,从离开火云帝都的那天起,我就已经不再是冰岛王国的公主了,请您转告父王和母后,请他们忘了我,不要再为我和火云帝国起冲突,就当……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雪公主在老师面前说话的声音很小,但语气前所未有的坚决,这让狂风剑圣吃了一惊,印象中那个温柔似水,乖巧无比的小公主怎么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她究竟受到了谁的蛊惑?难道是她口中的那个“他”?

  “公主殿下,”狂风剑圣提高了音调:“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摆脱不了你王室公主的身份,或许你觉公主这个身份对你而言根本不重要,但是对王国来说,你是独一无二的公主,对你的父母来说,你是他们唯一的女儿。现在,你这个独一无二的公主、唯一的女儿竟然要为了一个不知道是谁的男人放弃你的身份,这是你应该说的话吗?公主殿下,如果你一意孤行的话,我虽然不能对你怎么样,但是你要寻找的那个男人……你应该知道我杀人的手段!”

  “不要!”雪公主惊呼,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老师的手段和性情?狂风剑圣人如其名,生性狂妄,性格暴燥。他的拿手绝技“狂风旋斩”杀人时惨不忍睹,任何一个被“狂风旋斩”击中的人,身体都会被旋转的剑风扭曲,全身的骨骼会因扭曲而折断,然后刺破内脏,在受尽了极大的痛苦之后才慢慢死去。狂风剑圣向来说到做到,她不敢想象,老师用那惨烈的一招打在沧月身上会是什么样的一副惨景。

  “如果你想为师留那男人一命的话,就跟为师回去!”狂风剑圣森森地道,顿了顿,又扔出一句加重雪公主的压力:“不要以为我查不出来那个男人是谁,我安东尼•霍普金斯想要找的人,没一个能逃出我的手掌心!狂风剑圣绝非浪得虚名之辈!”

  雪公主眼中盈满了泪水,她颤抖着,对着狂风剑圣摇了摇头:“对不起,老师,我做不到……我不能跟您回去,就算您要杀他,我也要继续找到他。如果我找到的只是他的尸体,那就请老师把我和他的尸体葬在一起;如果我找到他的时候,老师您还没杀他,那就请老师您先杀了我,踏着我的尸体取他性命。老师,就请让我……任性一回吧!”

  狂风剑圣彻底愣住了。他原以为,在雪公主心中那个人一定极为重要,以那个人的性命相胁,雪公主一定会乖乖地跟他回去。谁知道,雪公主这一次竟会表现这么大的勇气和决心,竟要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这种生死不离的勇气让狂风剑圣心里满不是滋味,是什么让公主有了这样的勇气?狂风剑圣自问虽然可以教会公主武技,却教不了她这样的勇气。

  “公主,那个男人……究竟是谁?你为什么可以为了他付出那么多?”狂风剑圣知道他已经没法子说服公主了,现在他只想知道,那个男人究竟凭什么让公主如此付出。

  “他是……为了我忍受数千年的孤独和寂寞,等候我,寻找我数千年之久的,我生生世世唯一的爱人。”雪公主的神情变得无比复杂,掺杂了幸福、甜蜜、酸楚、痛苦、悔恨……她的眼神变得空洞而辽远,仿佛正注视着远方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老师,我知道我的说法过于荒诞,但是请您相信,我说的全是实话,我没有被魔鬼迷了心窍。老师,您相信轮回吗?”

  狂风剑圣神情凝重地,缓缓地点了点头:“我信,我相信生命循环不息,只要灵魂不灭,生命就不会消亡。”

  雪公主悠悠地道:“我和他,已经轮回数世了,但是每一世,他都会记得我,爱着我,可是我在轮回之初,却总是忘记了他,还在不经意之间伤害了他。如果不是我给了他不死之身,他也不会承受那么久的孤独,不会一个人承载那么多的痛苦。所以,我一定要找到他,我要告诉他,这一世我不会再负他,不会再伤害他,我要和他在一起,生死不离!”盈满眼眶的泪水终于止不住顺着雪公主光洁的脸颊滑落,而狂风剑圣那已经枯萎麻木的心渐渐被雪公主的泪感动了。

  谁不曾年少轻狂?谁不曾有过一生中最爱?差别只是,有的人最终和他们的最爱在一起了,而大多数人,却只能和爱人分离。

  世事就是这样,没有分离,就没有故事,没有故事,就没有精彩。一个不精彩的世界,迟早都会灭亡。

  狂风剑圣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公主啊,你可真是害惨为师了……”

  雪公主眼睛一亮:“老师您?”

  狂风剑圣摆了摆手:“给我报酬,我会陪你寻找你那个轮回了几世的爱人。有我在你身边,你的安全更有保障。”

  雪公主喜道:“您需要什么报酬?只要我办得到的,我一定给您!”

  狂风剑圣脸上出现了一抹不适合他这个年纪和相貌的狡黠的笑:“报酬很简单,就是把你和他之间的故事讲给我听,让我老人家听听年轻人的爱情故事,顺便回味一下自己年轻时的那些荒唐事……”

  正裹着毯子准备入睡的沧月忽然打了个喷嚏,他摸着鼻子莫明其妙地自言自语:“谁想我了?”

  多伦在一旁眨巴着小眼睛:“俺刚才想你了,俺刚才突然想到,你什么时候再唱歌给俺听?”

  沧月无语中……

  又是汉森第一个守夜,佣兵团诸人陆续进入梦乡。异人城市废墟之旅算是完结了,明天一早就要启程去寻那古墓宝藏,据说那是古代一个很有钱的小国国王的墓穴,里面虽然有大量的宝藏,却也是危机重重,想发财,还得拿命拼。

  “古墓应该就在这里了。”格莱特对着手中的地图,指着一个隆起的小土包说。

  小土包周围是密集的丛林,土包上杂草丛生,一棵姿态怪异,一根干分裂出九个树冠的矮松树生长在土包上面。

  “左边是龟状怪石,右边是柏杨林,土包上有一颗九头松……嗯,是这里没错。”罗波指点着周围的景物说道,“这棵九头松非常罕见,这样的松树即使生长数百年也长不了多高,看这棵树的高度,至少有两百年的历史了。”

  “入口在哪里?不会还要我们自己动手挖吧?”沧月一脸郁闷地问,他没想到这古墓竟然没有现成的入口,而且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土包,里面能埋多少东西?

  “罗兰,把那个土包炸开!”格莱特一声令下,罗兰开始吟唱起咒语,一道粗大的电光从天而降,将那棵九头松劈成碎片,接着又一道电光砸下,将整个土包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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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格莱特等人近前一看,被砸飞的土包下露出一块方形青石板,石板上还有个把手。“挖掘古墓也不是特别难的,不是吗?”格莱特对着沧月笑道。

  沧月翻了个白眼:“剑龙佣兵团又多一兼职——剑龙盗墓团!”

  众人顿时哄笑起来,笑起中,力量最大的汉森走到青石板前,双手抓住把手,猛一发力,青石板喀喇喇一阵响,露出一条漆黑的缝隙。嗖嗖嗖几声响,十几根弩箭从那条缝隙中射了出来,钉到汉森胸口上,又全都弹落在地。汉森若无其事地摸了摸胸口,又开始拉青石板。

  格莱特笑道:“汉森外号叫‘钢铁巨人’,由他对付这种机关最合适不过了。”

  汉森道:“这些弩箭劲道不强,也许是时间太久的原因,机关可能锈蚀松动了。”说话间,汉森已经将青石板完全拉开。罗兰发出一个照明魔法球,照亮了青石板下的一排石阶,站在洞口看不出石阶有多深。罗波丢了个火把下去,火把一直正常燃烧,显示没有危险气体,也不缺乏空气。

  “我和汉森打头阵,小心机关,席加、罗波、罗兰居中,保护好法师,多伦和狄更斯断后。呃,把马留在外面。”一般而言,如果可能存在埋伏的话,断后的人最危险,因为埋伏者最喜欢偷袭的就是队尾的人。而在古墓这种有机关的地方,则是打头阵的人最危险,因为打头的总是第一个踩上机关。格莱特每次布置队形都将自己置于最危险的位置,这一点让沧月非常佩服。

  众人举着火把拾级而下,有罗兰的照明魔法球照明,火把的主要功能就不是照明了,而是探测空气或是易爆气体。石阶很宽,都是用光滑的青石板铺成,上面没有灰尘,倒有很多青苔,非常湿滑。石阶呈四十五度斜角,有些陡峭。两壁都是用大块的方石彻成,每块方石之间的缝隙很小,席加试了一下,他那锋利的短剑也只能刺进去不到半公分。头顶上的天花板也是用石板砌成的,看上去很牢固。

  小心翼翼地走了大约五分钟,终于走完了石阶,一条宽阔的甬道出现在众人眼前。甬道也是以石块砌成,两旁每隔二十步就有一盏油灯。同石阶一样,甬道四壁也都布满青苔,环境相当潮湿。“把油灯点上。”格莱特想了想,将他这边的油灯点着了,而汉森也点着了自己一边的油灯。两人只各自点着了一盏油灯,但当这两盏油灯亮后,通道里的油灯一盏接一盏地自动亮起,就好像有人挨个将油灯点着了一般,一时间,整个通道被照得通明。

  “有古怪!”格莱特停住了脚步,同时示意大家停下:“我们可能已经触动了机关。罗兰。”

  罗兰上前两步,走到格莱特身边,闭起双眼,伸出两手,口中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她对格莱特说道:“没有魔力波动,可能是机械机关。”

  格莱特点点头,叫道:“多伦!”

  多伦走上前来,御下斧柄,只留下如磨盘般巨大的精钢斧头,他双手拿着斧头用力一掷,斧头旋转着贴地滑行而出,与地面摩擦发出一阵刺耳的金属摩擦音。

  斧头所过之处,嗖嗖连响不绝,通道两旁的石壁忽然出现无数圆形孔洞,无数的弩箭、掷矛从孔洞里激射而出,钉上对面的墙壁,等到斧头滑行到甬道中段失去了力量停下时,甬道两边的石壁上已经钉满了弩箭和掷矛。

  而地面在斧头滑过时也每隔一段距离就向上刺出一排直达洞顶的铁枪,铁枪刺出之后就再度沉入地下,从表现上看起来没有丝毫异状。

  “嘿,好厉害的机关!”格莱特笑道:“这样密集的弩箭和掷矛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够躲得过的了,还加上从地面刺出来的铁枪……这一段甬道可真是死亡通道啊!”

  汉森皱了皱眉头:“里面的机关保养得要比外面的好,小小的弩箭就能钉到石头里去,这样的密集程度,我的身体也承受不住。”

  格莱特拍了拍汉森的肩膀:“还好没让你在前面试机关。”

  佣兵团继续前行,两壁的机关已经提前发动,地面的机关也在刚才被众人记住了位置,大家都小心翼翼地不去接触那刺出铁枪的石块,一直走到多伦的斧头处才再停了下来。多伦如法炮制,将甬道的机关全部触动,众人终于安全出了甬道,来到一道厚重的铁门前。

  “按照经验,铁门必须用钥匙打开,否则机关就会被触动。”格莱特摸着铁门上的锁孔道,“不过这是几百年前的老门锁了,结构简单,应该难不倒我们的席加吧?”

  席加嘿嘿一笑,走到门前,仔细观察摸索了一阵,“结构的确很简单,不过就算有钥匙也没法打开……这门没有机关,唯一的机关就在门后,门后面应该横了一个粗大的铁栓,只要有足够的力气,从里面很容易打开。锁孔只是摆摆样子的,这样的门我对付不了。”席加摇了摇头,遗憾地道。

  “让我来!”多伦走上前,提起重新组装好了的巨斧,往手心吐了两口唾沫,高高举起巨斧,嘿地一声直劈而下。巨斧砍上砍门,铁门发出咚地一巨声响,门上留下一道浅浅的印迹,多伦的巨力使得整个地穴都跟着微微摇晃起来,头顶上落尘簌簌,铁门却纹丝不动。多伦举起斧头还要再劈,却被格莱特拦住了:“不能这样蛮干,我怕门没劈开,洞倒先给震塌了。”

  佣兵团诸人都皱起了眉头,这铁门过于牢固,门锁结构虽然简单,只是在门后加了个铁栓,但这简简单单的一道铁栓却阻挡了众人的去路。在场的没有会打地洞的“地行族”,不可能钻到后面去把铁门给打开。

  罗兰的魔力虽然强大,但要让她用魔法轰炸这道门,恐怕也会造成门没炸塌,洞先塌下将众人活埋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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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5 14: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眼见众人一畴莫展,沧月心想是时候出手了,不然到时候真的找到宝藏他也不好意思拿。走到门前,对格莱特道:“我来试试吧。”说完拔出重剑,让众人后退几步,妖力疾走全身,乌黑的剑身渐渐冒出灿烂的金光。金光越来越强烈,将沧月整个人照亮,令他的身体如同黄金铸就一般,强烈的金光让身后的众人不敢直视,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就在他们闭眼的一刹那,沧月出手了。他一剑直劈而出,金黄的剑气顺着两扇铁门的中缝劈入,“喀嚓”一声脆响,就像劈到了一根枯木一般,铁门后的铁栓应声而断。汹涌的妖气卷到铁门上,铁门吱呀一声推开了。门一开,里面顿时洒出耀眼的蓝光。正闭着眼的罗兰突然脸色一变,向站在门前的沧月大喊道:“快退,那是水元素魔法力!”说着,疾冲到沧月身前,魔杖横于胸前,飞快地高声吟唱起咒语。

  蓝色的水元素魔法光芒照到罗兰身上,罗兰顿时如遭雷击,哇地喷出一口鲜血,念到一半的咒语被打断,身子软软地委顿下去。沧月见状大惊,一把抄起罗兰向后掷出,正掷到罗波的怀里。他挡在门前,双手握剑,想将剑举起劈下,却觉得一重难以言喻的压力将他包围,他就好像置身于最深的海底,沉重的压力让他无法呼吸,有力使不出来。铁门后的空间里一片耀眼的蓝光,蓝光如同流水般流动着,想从门后涌出来,却被沧月挡住,便一浪接一浪地冲击着沧月。沧月无法看清门里的情形,他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发出这么强大的元素魔法力攻击他,他只能强运妖力抵挡着这澎湃的水元素魔法力,水元素魔法力的每一次冲击都让他的心脏重重地跳一次,那沉重的感觉,就像心脏里被注入了铅水。

  又一波水元素魔法力向沧月冲来,沧月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嘴角沁出一缕血丝。

  沧月愤怒了,自出道以来,还从没有人能够在他见不着面的情形下就将他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无论是与火云帝国的士兵交战、与维顿、华莱士交战、与亡灵骑士团交战、与大地苍狼交战、与三皇子雷霆、大魔导师蒲伽丘,甚至是与雷云儿、蓝斯诺交战,对方即使能打败他,他也有还手的力量,哪像今天这般,连对手的面都见不着,就被打得吐血后退?

  沧月深吸一口气,妖力节节提升,从最初使出的百分之一妖力提升到百分之二、百分之三直至妖力全部提起,到达他目前最强的百分之六!而这强达百分之六妖皇妖力的力量仍然只能堪堪抵挡住水元素魔法力的冲击,沧月心里的怒火越来越旺,绝不言败的性格加上胸中奔腾的怒火,令他的妖力再度有了突破!

  沧月身上的金光越来越强烈,妖族的愤怒之心使沧月的妖力飞快地飙升至百分之八妖皇妖力,强烈的金色妖气终于迫退了蓝色的水元素光芒,沧月握着的剑终于高高举了起来。大喝声中,沧月一剑劈下,汹涌的妖气自剑身生出,化作一道张牙舞爪的金色龙气,在铁门后的空间内盘旋飞舞,疯狂地卷席了铁门后的空间一周,将里面的物品尽数破坏。

  轰然巨响之后,金色的龙气与蓝色的水元素光芒同归于尽,铁门后的空间终于呈现在沧月面前。

  那是一个空旷的石室——或许不能算是空旷,满地的各种质地的碎片已能说明它之前还是存在许多东西的,只不过被沧月那一剑全部破坏了。

  格莱特和罗波对视一眼,然后两人都用一种极难言喻的眼神看着沧月金光未散的背影。沧月刚才爆发出的力量超出了他们能够理解的范畴,既不属于魔力,也不属于斗气,但其强大的程度却是无庸置疑的。在这个剑圣龙骑士遍地的时代,格莱特还从未觉得有哪一个剑圣或是龙骑士能发出沧月刚才那样强大无匹的气息。

  而汉森、多伦、席加则被沧月的力量深深地震憾了,同时他们也为自己团里拥有了这样强大的力量而感到由衷地高兴。汉森和多伦在第一时间围了上去,笑着争相拍打着沧月的肩膀和胸背,多伦用矮人特有的大嗓门高声说着:“厉害啊,狄更斯兄弟,你还藏了什么本事没有?”

  沧月摇头苦笑:“这一下已经把我榨干了,哪还有什么本事?对了,罗兰怎么样了?”说着,他向被罗波抱着的罗兰看了一眼。

  罗兰脸色苍白,眼睛半睁半闭,呼吸却很平稳,看样子没什么大碍。毕竟罗兰只被第一波水元素光芒冲击了一下,马上就被沧月扔出去了,虽然魔法师体质较弱,但魔抗力却相对较强,所以她伤势并不严重,只是晕了过去,加上不重的内伤而已。

  沧月想到罗兰在第一时间冲上来帮自己挡了一招,虽然没起到什么作用,还把她自己给弄伤了,但罗兰毕竟是为了他受伤的。罗兰这小姑娘平时虽然好像看沧月极不顺眼,但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勇气已经让沧月非常感动。沧月自然不知道罗兰的动机是什么,在他看来,罗兰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团友才挺身相助的。感觉迟钝的妖皇这次又一如既往地感觉迟钝,如果除了雪儿,他在看其他的女孩子时多注意看一下她们的眼睛,他就会明白许多事情,以后也就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形下伤害一些无辜的人了。

  沧月走到罗波身边,右手平伸,置于罗兰额前。席加站在罗波身旁,一脸紧张地看着罗兰,却听沧月安慰道:“她没事,受到点内伤而已。”说话间,沧月的掌心绽出灿烂的金光,凝成一颗小小的金色光球,自他掌心脱离,没入罗兰额头。罗兰的身体顿时被染成纯金色,金光一闪即灭,她苍白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不多时就睁开了眼睛。

  妖皇独有的治疗法术“生命之光”,以妖皇强大的妖力为引,配合妖族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对一切伤患有着近乎奇迹的疗效。

  “小贼,你傻站在我面前干嘛?把你的丑脸挪开一点,本小姐看着心烦!”罗兰一醒过来就恢复了常态,而且精神看起来好得很,她从罗波怀里跃下,对沧月开火了:“我都说了那是水元素魔法力,你是战士,一点魔抗力都没有,还傻站在那里不离开,害得本小姐都被打倒了!你这小贼什么时候能变得聪明一点?”

  罗波在她身后悄悄地拉了拉她的衣角,小声说:“刚才就是狄更斯驱散了水元素魔力,还治好了你的伤,你不要骂他了……”

  罗兰一愣,似乎不相信沧月一个战士有驱散那强大得不可思议的魔法力的本事。

  沧月无所谓地摆摆手,笑道:“没关系,反正我在罗兰小姐心目中也就是个没用的小贼了,只要她没事,骂骂我没什么大不了的。嗯,现在已经可以往前走了,我们是不是不要再耽误时间了?我还等着数宝藏里的钱呢!哈哈哈……”

  众人随着沧月进入了铁门后的石室,只见石室地面上刻着一个庞大的魔法阵,魔法阵的阵眼处还摆着一座破碎了的雕像基座,罗兰一眼就认出,这个魔法阵是非常有名的“深海之怒”,而维持魔法阵运转的阵眼应该是海神“塞斯隆斯”的雕像,只是雕像现在已经被沧月打碎了,碎片遍地都是。席加在碎片中找到了一颗足有拳头大小的棱形蓝色魔法石,这颗魔法石上已经有了裂痕,但里面蕴含的魔力波动仍然非常强大。

  “这个魔法石看起来很值钱的样子,归我了。”罗兰毫不客气地将魔法石纳入囊中,又数落起沧月来:“你还真是笨,这样大的魔法石非常罕见,你竟舍得把它打出裂痕。要是魔法石是完好的话,至少可以卖五百万火云金币,现在可好,最多值五十万火云金币了!”

  沧月维维诺诺,一时还真的没法争辩。换了他自己,看到一件值五百万金币的宝贝就因为不小心被人为地弄得只值原价的十分之一,他也会破口大骂的。这一点上,他和罗兰还是有几分相似的。

  整个石室就是一个巨大的防御魔法阵,现在魔法阵破了,整个古墓的机关相当于被全部解除。石室正对着铁门那一面的墙壁上也有着一道铁门,这次席加非常轻易地打开了铁门,当铁门打开之后,众人的眼前一阵金光闪耀,所有人都好一阵地头晕目眩。

  最初的一刹那,所有人除了沧月都以为这又是沧月身上发出的金光,只有沧月在揉了揉被金光晃花的双眼之后,确定了他看到的东西。

  “哈!哈!哈!”沧月仰天狂笑三声,“老子终于发大财了!”

  听到沧月近乎疯狂的大笑和大叫,佣兵团诸人都睁开了眼睛,他们不敢相信地,目瞪口呆地,流着口水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巨大的石室,无比巨大的空间,里面的一切都闪耀着金色的光芒。

  金色的流河,金色的山川,金色的目月星辰,金色的宫殿,金色的王座,金色的人像,金色的战马,金色的长剑和金色的战刀。

  这是个金子铸成的黄金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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