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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好看!!!玄幻小说《善良的死神》,天天坐板凳!!!!(未完待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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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1 13: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简介:
小偷出身、纯朴善良的阿呆,在一次行窃之时被强大的炼金术士哥里斯因为某种目的带走了。阿呆的命运从此改变,命运推动着他救了大陆第一杀手,杀手之王为了报仇,强行将阿呆带到偏僻的小镇,并把自己的一身所学倾囊而授,跟杀手相处的阿呆会变成一个恶魔吗?
    血日当空,必出妖孽,血雨撒世,劫难将成,千年劫难即将降临大陆,谁是拯救大陆的救世主?
  善良与邪恶的结合,光明与黑暗的统一,以凤凰之血为引,穿越了重重阻隔,以神龙之血为结,爱之永生。em30

[ 本帖最后由 flyway 于 2005-9-1 17: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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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集第一章寒冷小城 作者:唐家三少

天元大陆上有五个国家,分别是北方的天金帝国,南方的华盛帝国,西方的落日帝国和东方的索域联邦,而处于四大国中央,分别和四国接壤的一片面积不大呈六角形的土地就是天元大陆上最著名的神圣教廷。四大王国中除了落日帝国和华盛帝国关系不佳以外,其他国家到是可以和平相处。每年,各个国家都要向教廷上交一定的“保护费”以作为教廷的开销。
天金帝国的人类几乎全是白种人,他们有着高大的身形和金发碧眼,而落日帝国和华盛帝国则都是黄种人,拥有黑发黑眸。大陆上唯一的联邦体制国家索域联邦的人种比较复杂,既有白种人、黄种人,也有身体强健的黑色人种,许多异族也是生存在联邦之中的。单论综合实力来说,由六个族群组成的索域联邦最为强大,而另外三个国家则有着差不多的武力。

大陆上除了主要居住着人类以外,还有一些人数稀少的种族,如善良的精灵族,脾气暴躁的矮人族,能歌善舞的翼人族和数量稀少,只生存于密林之中的半兽人族以及最神秘的暗魔族和传说中的龙族。这些和人类相比数量稀少的种族分散于各国之间,千百年以来,一直和人类和平共处着。但由于生活习惯的不同,异族一般都生存在人烟稀少的山谷或森林,很少会与人类接触。

神圣教廷虽然在大陆上只占据很小一块面积,但是,在大陆上,教廷却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除了极少数的无神论者以外,几乎所有的人类都是教廷忠诚的信徒。神职人员都是最受到尊敬的职业,在神圣教廷之中,拥有最高权威的就是教皇,教皇之下,设四大红衣祭祀,协助教皇处理教廷事务,他们也被成为红衣主教。红衣祭祀之下是十二名白衣祭祀,当超过半数的红衣祭祀和白衣祭祀认为教皇有什么重大错误时,可以对教皇进行弹劾,但由于教皇的晋升是非常严格的,从教廷诞生以来,还没有出现弹劾教皇的情况。白衣祭祀之下,是高级祭祀、中级祭祀、普通祭祀和预备祭祀,祭祀也被称为僧侣或者神女。教廷中的神职人员不忌婚娶,但是,结合的对象必须是教廷最忠诚的信徒。神职人员之所以受到尊敬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他们都是光系魔法师,想晋升到白衣祭祀这一职位,就要求僧侣们必须要有着光系魔导士以上的水准,而大陆上的魔导士从来没有达到过三位数。红衣祭祀的力量更加深不可测,曾经有传说称,如果教廷的四大红衣祭祀和十二白衣祭祀同时出手,其光明魔法的威力,可以相当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全部武力相加。教皇的晋升一般都是由红衣祭祀中甄选的,需要经过极为严格的程序,在选出新的教皇后,老教皇会举行一个传承仪式,将教廷最至高无上的特殊能力传于下任教皇。教皇到底有什么样的实力谁也没见过,因为,近千年以来,从来没有需要教皇出手的情况出现过。教廷一般处理对外的事物都由审判所执行祭祀监督,审判所的审判长具有和红衣祭祀同等的权利,审判长手下的判官也被称为是神圣教廷的刽子手,他们是天神最疯狂的信仰者,在处理异教徒问题上,从来都只有一个字——杀。和正统的神职人员不同,审判所的所有成员,都没有任何顾虑,完全由审判长控制,审判长直接向教皇负责。

大陆上有着统一的货币,那就是由神圣教廷定制的雕刻有教廷徽章的钱币,钱币采取十进制的兑换方式,一钻石币=十紫晶币=一百金币=一千银币=一万铜币,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一般是五十金币左右,而维持一个家庭生活一年,大约需要三十金币左右。

四个国家各有自己通用的语言,而在各国的一些大城市和贵族阶层,一般都通用教廷语。我们的故事,就是从大陆北侧天金帝国中最北边的比尔诺行省中的小城尼诺开始的。

尼诺城,位于天金帝国比尔诺行省最北端的小城,这里属于整个天元大陆极北的范围,昼短夜长,常年处于寒冷的天气下。这里的人们大多数靠在小城旁的冰海里打鱼为生。冰海常年有移动的冰山漂浮着,那里盛产的海豹、海狮皮毛,深受贵族们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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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中的阴云缓慢的漂浮着,似乎又会带来一场风雪。尼诺城一个阴暗的小巷中,几个穿着破棉袄的人围拢在一起。其中一名额头上有一道刀疤的中年人,正怒视着眼前一名黑发黑眸、只有十二、三岁衣着单薄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的体形很瘦,脸色蜡黄,半长的头发帘遮住了鼻子以上的部位,看不清容貌,全身瑟瑟发抖,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透过黑发恐惧的看着中年人。

“啪——”中年人一巴掌将小女孩儿打倒在地,怒骂道:“你个死丫头,笨死你得了,这么简单的任务都完不成,如果不是阿呆把你拉回来,你还向那老太太陪不是呢,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怎么会收留你这个废物,一天到晚就知道吃饭,什么也不会干。”

中年人身旁一个身材比女孩儿高一点的男孩儿上前将小女孩儿颤抖的身体扶了起来,小心的替她擦掉嘴角流淌的血丝,冲中年人呆呆的说道:“黎叔,您就再原谅丫头一次吧,我,我待会儿再去牵几条鱼回来。”

黎叔哼了一声,看着同样黑发黑眸,一脸呆样的男孩儿,声音缓和了一些,道:“阿呆,每回你都替她求情,就你牵回来那几条鱼,能够大家吃饭的么?在我这里,没有人能不劳而获,丫头,今天我看在阿呆的份上,就再放过你一次,再有下回,哼哼。咱们走。”说着,带着另外几个岁数不大的孩子向外走去,还没走到巷子口,黎叔又回过头来,和颜悦色的冲阿呆道:“别忘了你刚才说的话,最好牵几条大鱼,知道么?”

阿呆楞楞的点了点头,黎叔这才满意的离开了。

这群人,是生活在尼诺城中最底层小偷,他们称不上盗贼,因为他们只能靠一些小偷小摸来维持自己的生计,所谓的牵鱼,就是偷东西,而黎叔就是他们的头。他手下一共有十几个孩子,只有丫头是女孩儿,全都是他从大街上拣回来的孤儿。这些孩子里,就属这个叫阿呆的男孩儿最能干。当初,黎叔看上了阿呆有一双灵巧的小手才收留他的,这个孩子一直都是楞头楞脑的样子,说话有的时候都说不利落,问他叫什么也不知道,学偷东西的技巧也学的很慢,脑子似乎不太好使似的,所以大家都叫他阿呆。可是,阿呆虽然笨,但却很执着,经过黎叔几个月的教导和他自己的勤修苦练,终于记住了顺手牵羊这一招,而且已经将这招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为了练习出手的速度,他甚至在寒冷的大街上一个人用手指戳地上的雪花,雪花沾的越少,就证明他的眼力越好,这个办法虽然笨,但却有着很好的效果,几个月的练习,终于让阿呆有了牵鱼的基础。最让黎叔兴奋的,是阿呆傻傻的,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怕,也不明白牵鱼是坏事,只要给他馒头吃,他一定会按照吩咐去做。

走在大街上,谁也不会去注意一个长相不出众,眼神直直的孩子,但是,往往就是一错身的工夫,他们的钱袋就已经到了阿呆的手中。当黎叔第一次看到阿呆手中鼓鼓囊囊的钱袋时,吃惊的合不拢嘴,从那以后,阿呆也成了这群孩子中,最受“宠爱”的,他每天最起码都能吃到一两个冷硬的馒头,让其他伙伴羡慕的不得了。阿呆人虽然有些傻,但为人却很好,他往往在自己吃不饱的情况下,将伙食让给其他人一部分,可是,那些同伴并没有因为他的善良而感激,反而经常捉弄他,甚至抢他的食物。

丫头,是黎叔一年以前从街头收下的,听丫头自己说,从记事以来,就一直跟着一位老奶奶生活,生活虽然艰苦,但也吃的饱穿的暖。一年多以前,那老奶奶患病死了,丫头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得靠乞讨来勉强度日。黎叔之所以收下丫头,是因为看上了丫头,不,是看上了那位]老奶奶留给丫头的破屋子,在寒冷的尼诺城,有什么比遮风避雪的房屋更好的呢?丫头和阿呆正好相反,她学什么都学的非常快,黎叔的那些“本领”不到一个月就全被她掌握了。可是,丫头却也是至今唯一一个没有牵到过鱼的孩子。并不是因为她技术不行,最主要的,是因为她的心实在太善良了。她有几次本来已经得手了,但一看到失主焦急的神情却又忍不住送了回去。为此,她不知道挨了多少次打,而每次,阿呆都为她扛了下来,这一聪明一傻两个孩子也自然的成为了好朋友,他们在这群小偷中是很显眼的,因为,只有他们是黄种人,可能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阿呆与丫头互相之间产生了深厚的友谊。今天,又是因为丫头将到手的东西还给了那位焦急的妇女,而遭到了黎叔的责打。

黎叔的身影终于消失在小巷的尽头,丫头猛的扑入阿呆的怀中放声痛哭。阿呆楞楞的看着怀中瘦小的身体,抹了一把脸上的鼻涕,小心的拍了拍女孩儿的肩膀,道:“丫头,别,别哭了。很疼是不是?”

半晌,丫头的哭声收歇,抬起冻的通红的小脸,看着面前的男孩儿,泪眼朦胧的说道:“阿呆哥哥,活着,真的好痛苦啊!”

阿呆显然没有明白女孩儿的意思,从怀中掏出半个已经硬的像石头一样的馒头递了过去,楞楞的道:“丫头,给你吃,吃饱了就不痛苦了。”

丫头看着眼前这傻楞楞,而又充满真诚的男孩儿,将馒头接了过来,抽泣了几声,道:“阿呆哥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阿呆拉着丫头坐到角落里,将自己身上的破棉袄脱了下来,披在两人的肩膀上,和丫头依偎在一起,憨憨的说道:“我有对你好吗?快吃馒头吧,吃了馒头就不冷了。我待会儿还要去牵鱼呢。”说着,他馋涎欲滴的看着丫头手中那半个冷硬的像石头一样的馒头。

丫头看着阿呆憨厚的面容,不禁有些痴了,双手用力,将那半块馒头一分为二,递给阿呆一块。

阿呆咽了口吐沫,道:“我,我不饿,你自己吃吧。”

丫头将馒头塞到阿呆手中,道:“我胃口小,吃不了那么多,咱们一起吃。”说着,双手捧着自己的那四分之一块馒头用力的咬了一口。

阿呆哦了一声,狼吞虎咽的将那四分之一块馒头吞咽下去,由于吃的太快,不由得噎住了,“啊,呜。”

丫头看着阿呆憋的满脸通红的样子,不由得轻笑一声,一边帮他拍着背一边从地面上前天留下的积雪中抓了一把塞入阿呆口中。

阿呆努力的将积雪化为水,费了半天劲才将嗓子中的干馒头咽了下去,长出一口气,拍拍自己的胸口,道:“谢谢你啊!”

半晌,丫头终于努力的奋斗完自己的馒头,突然冲阿呆道:“阿呆哥,等我长大以后嫁给你,好不好?”

阿呆一楞,努力的想着嫁这个字的含义,半天才支吾着道:“什么叫嫁?”

丫头暗叹一声,道:“嫁,就是我要做你老婆,照顾你一辈子啊!我就当你答应了,不许反悔哦,从现在开始,我丫头就是你阿呆的未婚妻了。以后你可要好好对我。”

阿呆点了点头,道:“未婚妻?哦,好吧,那我每天多分你一点馒头吧。”

丫头白了他一眼,陷入无语中。

良久,在棉袄的帮助下,丫头已经暖和了许多,她将棉袄重新披在阿呆的肩膀上,冲他道:“阿呆哥哥,你快去牵鱼吧,要不黎叔又要骂你了。我,我跟你一起去。”

阿呆点了点头,扶着丫头站了起来,问道:“丫头,为什么你的技术比我好,却每回都把鱼还给人家呢?”

丫头叹息一声,道:“阿呆哥,你难道不知道偷人家东西是不对的么?”

阿呆摇了摇头,道:“可是,可是不牵鱼的话我们就要挨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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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丫头知道自己和这个傻呵呵的家伙是解释不清的,索性不说了,拉着阿呆出了巷子,两人朝尼诺城最繁华的地段走去,只有在那里,才会有好的下手对象,丫头暗暗决定,今天说什么也要帮阿呆多牵几条鱼回去,以报答他对自己的好。

刚走出没多远,他们的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呼唤,“小姑娘,你站住。”

阿呆一惊,和丫头同时转身,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辆华丽的马车,马车的小窗上露出一张老年妇女的脸,丫头认得,那正是今天自己交还钱袋的人。

“小姑娘,真的是你啊?”那妇女脸上流露出惊喜的笑容,马车的门脸挑起,在仆人的帮助下,老妇从马车上走了下来,她身上的衣着华贵,那是阿呆和丫头从来不敢想象的布料作成的,外面还罩着一件水貂皮的披肩。

丫头有些怯怯的道:“您,您有什么事么?”

阿呆以为这老妇要找丫头麻烦,赶忙将丫头挡在自己身后,戒备的看着面前的老妇。

老妇笑眯眯的说道:“孩子们,别害怕,小姑娘,刚才你将钱袋还给我,我还没有谢谢你呢?这么冷的天,你怎么穿的如此单薄啊!”

丫头摇了摇头,道:“不用您谢,您的钱袋本来就是我偷的。”

阿呆吓了一跳,他虽然笨,但却十分清楚被牵鱼的对象抓到会有什么下场,赶忙捂住丫头的嘴,急道:“丫头,你别乱讲。”

老妇并没有像阿呆想象中命令自己的仆人去打丫头,依旧是笑眯眯的道:“那你为什么又将钱袋还给我呢?”

丫头拉开阿呆的手,鼓足勇气道:“我,我看您很着急的样子,就还给您了。您别难为他,要打就打我吧。”

老妇微微一笑,道:“恩,你果然是个诚实善良的好孩子,我知道,你偷东西一定不是自己愿意的,对吧。你的父母呢?”

丫头眼圈一红,道:“我没有父母,我是孤儿。”

老妇皱了皱眉头,叹息道:“像你这样的好孩子,是不应该呆在这里受苦的,来,过来,让奶奶看看。”说着,她向丫头招了招手。

阿呆怕丫头吃亏,赶忙道:“别去,丫头,咱们赶快走吧。”

丫头并没有听阿呆的劝阻,她隐隐感觉到,也许面前的老妇会改变自己的一生。她低着头走到老妇身前,有些颤抖的站在那里。

老妇捧起丫头脏脏的小脸,将她散乱的头发理到脑后,从自己怀中掏出一快洁白的手绢在她脸上擦了擦,点头道:“恩,孩子,你一定受了不少苦吧。你愿意跟奶奶走么?奶奶可以提供给你好的生活,让你接受正常的教育。”

丫头的大眼睛一亮,她扭头向阿呆看去,阿呆显得有些焦急,楞楞的站在原地不动。

“怎么?孩子,你不愿意和我走吗?我的丈夫是云母行省的总督,那里是帝国和神圣教廷接壤的地方,四季如春。这里,实在是太冷了。”

丫头回过身来看了看老妇身上华丽而光鲜的装束,试探着问道:“奶奶,您能带我这位哥哥一起走么?”

老妇看向阿呆,正好阿呆用手去擦脸上流淌而下的两条黄鼻涕,一副傻傻的样子。嫌恶的眼神在老妇眼底一闪而过,摇了摇头,道:“不行,他刚才试图欺骗我,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我只能带你一个人走。赶快决定吧,这里真的很冷。”

丫头犹豫了一下,看了看眼前的马车和老妇,又看了看寒酸的阿呆,毅然点头道:“好吧,我跟您走。”

老妇满意的微笑道:“恩,这才是个乖巧的好孩子,那走吧,咱们上马车,先找个地方帮你换身衣服才行,穿这么少,会冻坏的。”

丫头道:“奶奶,您等我一下。”说着,转身快步跑到阿呆身前,“阿呆哥,我要走了,别怪丫头,好么?我实在不想再过这种缺衣少食的生活了,阿呆哥,我们刚才的话你要记得哦,等我长大了,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阿呆道:“丫头,你真的要走么?黎叔知道了,会打你的。”

两行泪水从丫头眼中滑落,哽咽道:“阿呆哥,你放心吧,以后他再没有打我的机会了。我走了,记得我们刚才说的话哦。有机会,你也离开黎叔吧,他不是好人。别再做小偷了。”说完,没等阿呆问不做小偷还怎么有馒头吃,丫头就已经转身跑向老妇,老妇率先上了马车,在仆人的帮助下,丫头也坐上了那辆看上去温暖华丽的马车。在车帘放下之前,丫头又深深的看了阿呆一眼,似乎要记住他的容貌似的。

马车绝尘而去,只留下阿呆楞楞的站在原地,看着远去的马车,阿呆心底产生了一种淡淡的失落感。对于阿呆来说,在他心里,丫头是唯一比馒头重要的东西。

…………

“啪——”黎叔一把打掉阿呆手中几个小钱袋,骂道:“你傻X呀,你就看着丫头跟人走了?他妈的,浪费老子这么多粮食,还没回报老子这死丫头就敢跑,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黎叔一脚将阿呆踹倒在地,不断的在不大的木屋中度步。

阿呆痛苦的蜷缩在地上,抽泣着道:“不,不是我让她走的,是她自己要走的。”

黎叔正在气头上,听了阿呆的话更是气往上撞,用力的踢了阿呆几脚,怒骂道:“她要走你就让她走啊!傻死你得了。让你傻,让你傻。”惨叫声不断从阿呆口中传出,旁边的小偷们都幸灾乐祸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没有一个上来劝阻。

半晌,黎叔的气消了许多,他这才想起,阿呆毕竟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要是打坏了,哪儿去找这么听教听话的手下。气哼哼的拣起地上的钱袋,冲阿呆道:“以后给我学机灵点。”一个人走了出去,小偷们都知道,他是去喝酒了。

阿呆全身疼痛的缩在角落里,他怎么也想不通,明明不关自己的事,为什么黎叔要打他。丫头临走时的话始终盘旋在他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其他的小偷吃着黎叔不知道从哪个饭馆弄来的惨汤剩饭,嬉笑着聊着一天的经历。当阿呆想起自己一天还什么都没有吃时,早已经连渣滓都没有了。他心头仿佛被什么压着似的,对丫头的思念越来越强烈,丫头说的对,活着,真的是好痛苦啊!

第二天一早,黎叔大发慈悲的扔给阿呆一个馒头,当他狼吞虎咽的吃完后,又被派出去开始了一天的牵鱼行动。

天上零星飘落的雪花给路人带来淡淡的寒意。在路上缓慢的走着,阿呆心想,什么时候也能再出现一个老妇人将自己也带走啊!馒头什么时候能吃饱自己就满足了。丫头不知道怎么样了?她和那个老妇人走了,是不是每天都有馒头吃呢?

正想着,他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衣着奇怪的人,之所以让他感到奇怪,是因为那个人的高大的身材完全笼罩在一件大斗篷中,从外面根本看不清相貌。斗篷下似乎有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在晃悠着,阿呆决定,今天就以他为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了。一边想着,阿呆悄悄的跟了上去,从腰带上摸出自己那锋利的小刀片,等待着下手的机会。阿呆之所以能够经常成功的牵到鱼,和他的韧性很有关系,每当他决定了猎物时,就一定会跟紧对方,直到自己得手为止。

跟着跟着,那个穿着斗篷的人走进了一家豪华的饭馆,饭馆从外面看装修的金碧辉煌,房顶都是用琉璃瓦铺成的,阿呆心想,能到这儿吃饭,他的钱袋中一定有不少钱。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暗暗开心起来,如果能多牵些鱼回去,说不定黎叔会让自己饱餐一顿馒头呢。他蹲到饭馆门口旁的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

“去,去,去,哪儿来的小乞丐,一边呆着去。”饭馆的门童踢了阿呆一脚,嫌恶的看着他说道。

阿呆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势利眼的门童,赶忙点头哈腰的跑的远了些,找了处能够遮挡风雪的阴暗角落才再次蹲了下来。

把玩着手中锋利的小刀片,阿呆耐心的等待着,他一点都不着急,吃饭嘛,吃完总是要出来的。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了,终于,那个穿着大斗篷的人走了出去,另阿呆兴奋不已的是,那个人是正面向他走来的。正面,是最好下手的。他赶忙站了起来,稳定住自己的心神,迎面朝那人走去。那人的身材很高,阿呆只到他肚子左右的地方,两人间的距离在不断的拉近,阿呆用夹有刀片的手挠着自己的头发,就在两人相距一米之时,阿呆脚下一个趔趄,和那人撞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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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呆顿时感觉到自己似乎撞上了一面铁板似的,全身说不出的疼痛,他无意间抬起头,正好看到那个人的容貌。那是一副苍老的容颜,脸上有着无数细密的皱纹,看上去似乎有七、八十岁了似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阿呆忙不跌的陪着不是。

老人只是哼了一声,并没有说话,依旧向前走去,似乎茫然不知自己的斗篷已经被割开了一道缝隙,腰间的钱袋已经不见了。

看着对方并没有难为自己,阿呆兴奋的向前跑去,一个不小心,被地上的积雪滑了一下,摔了个四脚朝天,牵动昨天被黎叔毒打的伤处,使得他不断的痉挛。但即使是如此,也难掩阿呆心中的兴奋,他在钱袋到手的时候,就发现重量异常大,即使里面完全是铜币,也足够今天交差的了。摇晃的爬起来,他飞快的跑到一处小巷中。扭头看了看并没有人追来,不由得松了口气,拍拍自己的胸口,坐了下来。但是,阿呆不知道的是,他行窃的对象,从事的是大陆上一种特殊的职业——炼金术士。

大陆上最崇高的职业就是神职人员,除了神职人员以外,各国中还有几种凌驾于普通劳动者之上的职业,这几种职业分别形成了各自的工会,成为大陆上几股特殊存在的势力。

佣兵工会,人数最多的工会,所谓佣兵,其实就是应顾主要求去执行一些简单或者困难任务的一种特殊职业,他们根据任务的难度不同得到高低不等的报酬,而分散于各地的佣兵工会分会,就是他们接任务的最理想地方,当然,佣兵工会并不是白白为佣兵们服务的,他们会根据任务难度不同而收取一定的费用。由佣兵组成的队伍被成为佣兵团,一般一些非常困难的任务,雇主都喜欢找实力强大的佣兵团去执行,即使付出昂贵的代价也再所不惜。佣兵和佣兵团都分为六级,最低级别的是四级佣兵或佣兵团,以此类推,向上是三级佣兵、二级佣兵、一级佣兵、特级佣兵和最高等级别的超级佣兵,由于佣兵和佣兵团的数量众多,所以,想上升一个佣兵或佣兵团的等级是非常困难的。不同等级的佣兵都会由佣兵工会颁发不同的徽章,在佣兵组织中,等级高的佣兵或佣兵团是非常受到等级低于自己同行尊敬的。

魔法师工会,魔法师在大陆上是仅次于神职人员的职业,由于修炼魔法对于本身素质有着极高的要求,所以,魔法师的数量极为稀少,其中那些修炼光系魔法的魔法师又几乎都被神圣教廷所收编,就更显得魔法师的珍贵,他们往往被高薪聘请的军队当中,几乎所有的中级以上魔法师都会被所在的王国策封为贵族,所以,魔法师这个职业也是普通平民最向往的,它代表着名誉和权利。魔法师分为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士和魔导师。由于国家补贴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所以魔法师一般都会到魔法师工会取得和自己等级相应的徽章,以领取相应的报酬,当然,取得徽章是需要经过魔法工会考核的。魔法师工会也是唯一一个不需要为它付出就给钱的工会。

炼金术士工会,人数虽然不多,却在各国非常受到尊敬,各国的工会往往会被国家所收买,因为,炼金术士手中炼出的武器要比铁匠打造的好的多,是装备高级军队的最佳选择。天金帝国之所以得名,就是因为他们拥有四国中最大的炼金术士工会。炼金术士其实属于魔法师的旁支,他们大多擅长于火系魔法,他们强于魔法师的就是对各种矿物和药物的认识,强大的炼金术士往往能锻造出高级神兵,这些神兵的价值几乎无可估量,深受各国王室,甚至神圣教廷的喜爱。炼金术士也是最所有职业中除了杀手以外最富有的族群。炼金术士分为见习、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和大师级。炼金术士虽然也有各国通用、相应的等级徽章,但是,高等级的炼金术士往往不屑于领取。

杀手工会,人数最少也是大陆上最神秘的工会,也有人称他们为杀手集团,杀手工会中的人员数量虽然不多,但他们都具有很高的能力,他们通过一些地下渠道接受杀人的任务而收取高昂的佣金。工会的组织极其严密,想加入其中只有两个途径,一,是经过种种艰难的考验,二,每年杀手工会会公布一个非常艰难的任务,只要有人能完成这个任务,就会被杀手工会吸收为会员。当然,想完成那个任务的困难程度绝对比那些艰难的考验要困难的多,很有可能会为此付出性命。由于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权利纷争,致使这个另普通人群谈虎色变的工会始终能够生存于大陆之上。杀手也有明显的级别区分,从低到高分为刺客、暗杀者、忍杀者和灭杀者。这些杀手由杀手工会统一管理,其身份都极为秘密,不为外人所知。他们不属于任何国家,人数从没超过百人,但是,却是一股相当可怕的力量。杀手中几乎很少有魔法师。

盗贼工会,说白了,就是高级小偷的集合,有些贵族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贵重物品,会雇佣工会中的盗贼偷取。盗贼工会并不是每个小偷都能参加的,其中成员的要求虽然没有杀手工会那么严密,但也需要经过种种考核,只吸收那些素质和专业技能高超的盗贼。盗贼的等级从低到高分为盗贼,高级盗贼和获取者,一般能达到获取者水平的盗贼都是多次盗取过价值连城的珍宝才有的荣誉,他们也是大多数贵族最害怕的族群。盗贼工会有一条最严格的规定,那就是绝对不允许杀人。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也没有被各国的军队所剿灭。为了能更好的完成雇主交付的任务,盗贼工会的消息是最为灵通的。和杀手工会一样,盗贼工会也属于大陆上的阴暗势力。

……
掏出沉甸甸的钱袋,阿呆心中充满了喜悦。钱袋很精致,是用皮革做成的,上面有一个用金线勾成的六角星。阿呆从来都没见过如此漂亮的钱袋,他慌忙的打开上面的绳口,向里掏摸着,他遐想着,如果钱袋中有一玫紫晶币,那将是多么美妙的事啊!,从业一年多以来,他就偷到过一回紫晶币,记得那回,黎叔竟然兴奋的奖励了他一条大鸡腿,让其他同伴都羡慕的不得了。他从来都没有吃过那么好的美味,最后和丫头分着,连骨头都吃进了肚子。那美妙的味道,至今仍然使他回味无穷。

当阿呆将钱袋中的钱币全都掏出来时,惊讶的楞住了。因为,钱袋之中不但有他遐想已久的“鸡腿”更有着数十玫金币,甚至还有一个闪烁着璀璨光芒,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蓝色钱币。看着紫芒芒的一小堆,这可是足足十几个“鸡腿”啊!“可以吃饱了,我终于可以吃饱了。”阿呆兴奋的大叫着。

正在他兴奋不已之时,钱袋上的金色六角星突然亮了一下,紧接着,一个苍老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从来没有吃饱过么?”

阿呆全身一震,手中的钱币不由得散落了一地,声音,这声音是从哪里来的?他四下看去,周围并没有人,“天神保佑,天神保佑。”阿呆双手合十在胸前,不停的念叨着。

“你以为,天神会保佑一个小偷么?”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这回阿呆听清了,声音竟然好象是从那个精美的钱袋中发出的。

“啊——”阿呆惊呼一声,将钱袋扔了出去,全身不由得微微颤抖着,这种诡异的事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恐惧之色从他的眼底流露而出。稀疏的雪花依然不断的飘落着,天空也还是那么阴暗,在这一刻阿呆身上的破棉袄似乎再不能给他带来温暖,一股寒流迅速的从心底升起。

落在不远处的钱袋发出淡淡的光芒,那漂亮的金色六角星上闪烁着如梦似幻般的淡淡金芒,在阿呆惊恐的注视下,金芒突然转盛,一道模糊的人影出现在钱袋上方,人影渐渐的清晰,正是刚才那穿着大斗篷的老年人。

古怪而低沉的声音不断从斗篷中传出,如果黎叔在,一定会发现,这个老人是在吟唱魔法咒语。终于,他的身躯完全变成了实体,轻轻一飘,落在地面上。

老人落在钱袋旁边,他缓缓的弯下腰,将地上的钱袋拣了起来,叹息道:“好久不用这个咒语了,真是生疏了不少啊!”

看到自己牵鱼的对象以如此怪异的情景出现,阿呆就算再傻,也知道自己大难临头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已经四个月没有失手过的他,竟然会在成功的牵到一条大鱼的情况下,被金主抓到。他在地上蜷缩成一团,身体不停的颤抖着,在他想来,即将面临的,必将是一场狂风暴雨似的毒打,这种情况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上次被抓的时候,那个大汉更是差点将他的手打断,如果不是黎叔及时出现吓走了对方,恐怕他早就没有牵鱼的能力,更不可能吃到自己最喜欢的馒头。

老人将钱袋扔到阿呆身前,淡淡的道:“给我拣起来装回去。”

“是,是。”阿呆小心的将钱袋抓到手里,深深的看了一眼钱袋上那个金线勾成的六角星,他怎么也无法理解,人为什么会能从钱袋中“钻”出来呢?他全身颤抖着,小心的将一玫玫钱币重新装回到钱袋之中,这个过程持续了不短的时间。奇怪的是,老人并没有催促他,斗篷下一双闪烁着精光的眸子不断在阿呆身上打量着。

“好,好了,给,给您。”阿呆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卑微一些,双手捧着钱袋递到老人面前,也许,表现的懦弱一些,待会儿挨起打来,对方会打的轻点吧。阿呆从来没有想过要反抗,以他这“饱经风霜”的身体又怎么反抗的了呢?即使对方是一个老人。

老人接过钱袋,既没有动手、也没有放过阿呆的意思,依旧站在他面前,看着眼前这个身材瘦小的孩子。
阿呆低着头蹲了下来,冻的通红的双手护在头上,全身尽量蜷缩在一起,等待着暴风雨的来临。
“恩,手到是很好看,十指修长,手掌宽厚,怪不得连我都没有察觉到东西被偷。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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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集第二章炼金术士(上)

阿呆一楞,下意识的抬起头,他又一次看到了老人那满是皱摺的脸,老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正注视着他,“什,什么问题?”

老人眉头微微一皱,心想,原来是个傻小子,傻点也好,不正好适合么。“我刚才问过你,你从来没有吃饱过么?”

阿呆点了点头,感觉上,这个老人似乎没有什么打他的意思,他的胆子不由得大了一点,道:“是,是的,我知道您一定很生气,您要是不打我的话,能不能让我走。”虽然这次牵鱼失败了,但一天的时间毕竟很长,阿呆觉的自己还有机会完成任务,他从来不会因为一次牵鱼失败而气馁,为了心爱的馒头,他还是要继续的努力,做好自己的角色。

老人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道:“我有说过不打你么?你偷了我的钱袋,我打你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吧。”

阿呆刚刚轻松了一点的面容再次垮了下来,恢复双手抱头的姿势,低着头道:“那,那您能不能别打我的手。”

老人有些惊讶的问道:“为什么?”

阿呆小声道:“因为,因为我还要牵鱼,如果手坏了,就牵不到鱼,牵不到鱼就没有馒头吃了,还会被黎叔打。”

“牵鱼?黎叔?”老人只是微微楞了一下,就明白了牵鱼是什么意思,也明白了黎叔就是眼前这个呆呆小贼的头。他心中产生一丝好笑的感觉,小偷被事主抓到,居然要求人家别打他的手,面前这个傻小子还真是呆的可以啊!

“打你还是轻的,以我的身份,即使杀了你,也不会有人找我麻烦,你信不信。”

阿呆一楞,道:“杀了我?杀了我,我不就死了么?死是什么滋味,您能先告诉我么?死是不是会很疼,死了以后就没有馒头吃了吧。”

老人突然觉得,和这个呆小子说话,自己的心情似乎开朗了许多。但是,老人怎么也不可能想到,眼前这个问他死是什么滋味的瘦小男孩儿,在十数年之后,竟然成了大陆上叱咤风云的“死神”,成为给他人带来死亡的人。

“你想吃饱么?”老人决定不再和阿呆磨蹭下去,直接进入了正题。

说到吃,阿呆顿时来了精神,早上吃的那个馒头早在寒冷的天气下消化掉了,他的肚子咕噜响了一声,抬起头,渴望的看着老人道:“想啊!我最想吃饱了。要不,要不您给我一个那紫色的钱币,只要一个就够了。”一想到鸡腿,阿呆的口涎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老人道:“我不会给你钱的,不过,如果你想吃饱的话,就跟我走吧,我会让你吃饱的,而且,我不会打你。”

阿呆眼睛一亮,早上他刚想像丫头那样被人带走,愿望就实现了,他小心的问道:“真,真的能让我吃饱么?”

老人点了点头,道:“有什么其他要求你也可以提出来,我会尽量满足你的,但是,这一走可能很长时间不会回来了,你要想清楚了。”他可不希望弄一个孩子回去,天天跟自己哭闹,到时候杀了他,还要再出来找另外一个。

阿呆摇了摇头,道:“我愿意跟您走,只要能让我吃饱就行了,我没别的要求。”

老人满意的点了点头,道:“跟我走可是要干活的,你怕不怕辛苦。”

“干活?干什么活?”阿呆喃喃的问道。

老人道:“怎么也比你当小偷好,最起码我不会打你,不是么?你不会的我可以教你。”

阿呆低着头,道:“可是,可是,我是很笨的,他们都说我蠢,我能学会么?”

老人有些不耐烦的道:“我说你能学会就能学会,跟我走吧。”说完,转身向巷子外走去。

阿呆应了一声,紧跟着老人走了出去,没走几步,老人突然停了下来,阿呆没注意,正好撞在老人的背后,“哎呦。”阿呆痛呼一声,捂着自己的鼻子,不解的看向老人。

老人回过头来,道:“你叫什么名字?”

阿呆道:“我叫阿呆。”

老人嘲弄的道:“阿呆?果然是人如其名啊!记住,我叫哥里斯,是一名炼金术士,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学徒工。”

阿呆点了点头,生怕自己忘了,连连念道:“歌里死,歌里死,……”

老人声音提高道:“我叫哥里斯,不是歌里死,你给我记清楚了。你以后要叫我老师。”

“哦,哦,我知道了,老,老师。可是,老师是什么意思。”

哥里斯感觉自己真的被这个小家伙打败了,无奈的解释道:“老师,就是教导你东西的人。”说完,扭头走出了巷子。哥里斯这个名字,即使是炼金术士工会的会长听到,也会流露出尊敬的表情,毕竟,虽然他喜怒不定,但总是为数不多的几名大师级别的炼金术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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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呆突然想到昨天丫头走了以后黎叔的表现,赶忙追上去,道:“老师,您能不能陪我去向黎叔说一声,他给我吃了这么长时间的馒头,我要走,怎么也要跟他打个招呼,要不,他会生气的。”

哥里斯想了一下,,点头道:“好吧,带路。”本来他是没必要和阿呆去的,但为了自己的计划,必须要让阿呆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所以,他才会同意阿呆这个傻的不能再傻的提议。

阿呆在前面带路,七拐八绕的,带着哥里斯来到了城南角落中,那座自己住了一年多的破屋外,这个时间,大多数孩子都被黎叔派出去工作了,并没有吵闹声传出。哥里斯皱了皱眉,道:“就是这里吗?”

阿呆点了点头,小心的推开那扇并不结实的木门,率先走了进去。

黎叔正在房间中抱着个酒罐喝着小酒,自从阿呆牵鱼的水平越来越高,他的收入也渐渐的提升起来,再不用自己出去忙活了,他正在幻想着,再有几年的时间,多攒点钱,就能过上更舒服的生活,甚至可以娶一个女人回来,让自己好好的做一回大爷,再不用去那破窑子里发泄了。在酒精中闭着眼睛正做着白日梦,门突然打开了,阿呆那瘦小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恩?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牵了几条鱼啊?”

阿呆有些害怕的说道:“黎叔,我,我没牵到鱼。”

一听到阿呆没有拿回成果,黎叔的声音顿时尖锐起来,凶睛大睁,“没牵到鱼?没牵到鱼你回来干什么?皮肤又紧了是不是。”

阿呆身体一颤,唯唯诺诺的道:“我,我是回来向您告别的。”

黎叔一惊,噌的一声从床上跳了下来,“你想走?吃了我这么长时间干饭,你就这么想走,翅膀硬了?是不是。”他怎么舍得自己这个摇钱树走呢,丫头走了他并不怎么心疼,就算留下,那个不能牵鱼回来的也只会浪费粮食,即使是卖给奴隶贩子,恐怕也卖不了多少钱。可是阿呆不一样,现在几乎一多半的收入都是阿呆带来的,他怎么也不会让自己的摇钱树离开。黎叔尽量把自己的声音控制的柔和一些,道:“是不是又饿了,我再给你个馒头吃好了,然后乖乖的给我去牵鱼,别动什么歪心思,否则的话,哼哼。”他晃了晃自己的拳头,威胁的看着阿呆。

长时间的积威使得阿呆不自觉的想退缩了,能多吃一个馒头,也是好事啊!他正犹豫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哥里斯的声音响了起来,“否则你能把他怎么样?”随着脚步声响起,哥里斯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阿呆身旁,黎叔在他面前,显得那么猥亵而渺小。

“你,你是什么人?”黎叔色厉在内的问道。

哥里斯淡淡的说道:“我是什么人你不用管,我和阿呆来这里,只是为了告诉你一声,我要带他离开,从今以后,他在不是你手下的小偷了。”

黎叔的心有些发凉,在这个看不清面貌的人身前,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压力使他喘不过气来,但利益毕竟是最重要的,他鼓足勇气,道:“不行,你不能带他走,怪不得他敢离开我呢,原来是找了个后台。我他妈的打死你。”说着,一拳向阿呆的胸口打去。

阿呆下意识的身体一缩,等待着疼痛的来临,但是,半天却没有动静。阿呆睁开眼睛,这才发现,黎叔的拳头并没有打到他,而是停留在半空之中,被一只枯瘦的手抓住了腕子,冷汗,正从黎叔的额头上流淌而下。

“我说过,他现在是我的学徒工,你没有权利再打他。”哥里斯随手一推将黎叔甩到一旁,他可不像普通魔法师的身体那样脆弱,虽然并不会什么武技,但像黎叔这样的角色还不看在眼内。

黎叔捂着自己的腕子,怒骂道:“你,你这个混蛋,你想抢人吗?”

哥里斯冷笑一声,道:“像你这样的渣子,早该被天神惩罚了,再纠缠,我就让你下地狱。”说着,他伸出那只刚才抓住黎叔的右手,几句古怪的咒语模糊不清的从斗篷中传来,黑色的火焰突然出现在哥里斯掌中,火焰闪烁着妖异的光彩,哥里斯随手一挥,黑色的火焰化为一条火线落在了房间中唯一的三条腿木桌上。没有任何声息,没有燃烧的迹象,木桌就那么凭空消失了,连一点灰烬都没有留下,空气中只残留着一丝难闻的味道。

阿呆和黎叔都楞住了,阿呆道:“老师,您在变魔术么?桌子怎么没有了?”

哥里斯看了他一眼,道:“这不是魔术,叫魔法。”如果换做任何一个中级以上级别的魔法师看到刚才的情景,都会吃惊的发现,哥里斯所使用的火焰是黑暗魔法和火系魔法结合的融合魔法。

黎叔的牙齿不断的上下碰撞着,“你,你,你是魔法师。魔法师大人,别,别杀我。”他很清楚的知道,像自己这样的小人物,如果眼前的这个人要杀自己,就像捻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谁也不会关心一个小偷的死活。更何况,除了神圣教廷和索域联邦以外,魔法师无论是在哪个国家,只要杀的不是贵族,都有一定的赦免权。没有任何人愿意去得罪他们。

哥里斯扭头冲阿呆道:“已经交代过了,咱们走吧。”

阿呆看向黎叔,黎叔脸色惨白的跌坐在那里没有出声,毕竟,和金钱比起来,似乎还是生命更重要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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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集第二章炼金术士(下)

“黎,黎叔,那我走了。”阿呆丢下一句话,赶忙跑了出去,出了门,他似乎感觉到全身轻松了许多,刚才哥里斯将黎叔甩到一旁时,他内心深处,竟然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快意,黎叔和馒头比起来,似乎还是馒头重要一些,更何况,哥里斯说过,不会打他。没有谁是愿意挨揍的,全身疼痛的感觉毕竟另人难以忍受,和这个什么术士在一起,总要强过和黎叔在一起吧。

其实,阿呆自己并没有察觉,他之所以选择和哥里斯在一起,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丫头临走时的叮嘱。

哥里斯走的不快,使阿呆可以很轻易的跟上,虽然天空仍旧是阴云密布,但阿呆却显得开朗了许多,“老师,咱们去哪儿?”

哥里斯停下脚步,冲阿呆冷声道:“不要多问,跟着我就行了。”

冰冷的声音让阿呆吓了一跳,长时间养成的懦弱使他根本无法兴起一丝反抗的念头,“哦,对不起。”

哥里斯转过身,继续向前走去,他心里很满意,这个孩子虽然呆了一些,但还是很听话,一年以后,应该可以让自己完成那件事了吧,那可是自己多年的心愿啊!想到这里,哥里斯苍老的脸上不自觉的流露出一丝令人不寒而栗的笑容。如果阿呆看到这个笑容,恐怕会动摇他离开的决心吧。但是,他没有看到,也正是因为和哥里斯一起离开了尼诺,才有了他一生不平凡的经历。

走了不久,哥里斯带着阿呆来到了一座宏伟如宫殿的旅店前,他昂首而入,两名守门的门童赶忙打开大门,恭敬的将他迎了进去。

阿呆看着面前镀金的大门,不由得吞了口吐沫,这个地方他是很熟悉的,因为他曾经为了牵鱼在这里蹲守过几回,黎叔曾经告诉过他,这里是尼诺城最大的旅店,叫凯伦大酒店。老师是住在这里的么?他下意识的跟了上去。

“去,去,去,哪里来的小乞丐,快滚。”高大的门童拦住了阿呆的去路,像赶苍蝇一样趋赶着他。阿呆被吓了一跳,赶忙答应着,向一旁走去,走出几步,他停了下来,心想:不对啊,我是跟老师来的,老师都已经进去了,那我也应该进去吧。想到这里,他又走了回来,客气的冲门童道:“我是跟老师一起来的,能让我进去么?”

门童掸了掸身上的迎宾礼服,看着一身肮脏的阿呆,脸上流露出强烈的厌恶神色,不屑的说道:“哪个是你的老师,滚远点,别把我们的地弄脏了,一个臭乞丐,还想进我们酒店,也不瞧瞧自己的德行。”

阿呆有些着急了,他虽然脑子慢一些,但也知道,现在已经不能回头了,黎叔那里是绝对回不去的,只有跟着哥里斯才能吃到心爱的馒头。“让,让我进去吧,我要找我的老师。”他再一次恳求着,眼神中流露出焦急之色。

门童已经不愿意再和面前的小乞丐纠缠下去,凶狠的朝阿呆走了过来,“他妈的,你是给脸不要脸啊,非让大爷动手。”抡起扑扇般的巴掌就要向阿呆扇去,乞丐他见的多了,在天金帝国,像这样的乞丐有的是,就算打死几个,也不会有人来找他麻烦。

“慢着,他是跟我来的。”哥里斯的声音在关键的时刻响起。其实,刚才他一进入酒店,就知道阿呆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放进来的,但为了让阿呆对自己更死心塌地,所以哥里斯一直没有出来,终于,门童忍不住出手了,他这才及时阻止。

门童楞了一下,收回了抡起的手掌,疑惑的冲哥里斯道:“先生,他真是跟您一起来的么?”

哥里斯微微抬头,斗篷下两道寒光电射而出,门童顿时打了个寒战,全身颤抖了一下,赶忙道:“对不起,先生,是我莽撞了,请。”见过世面的他自然知道眼前这个魔法师装束的家伙是自己惹不起的,赶忙道歉,并冲阿呆做出一个请进的手势。

阿呆快步上前,走到哥里斯面前,“对不起,老师,我,我……”

“走吧。”哥里斯已经从阿呆眼底深处看到了自己想看到的东西。说完,他率先转身向里走去,这回阿呆终于学的机灵了一些,紧紧的跟在哥里斯身旁,无数道尖锐的目光射在阿呆身上,使他感觉到非常不自然,蜷缩着身子,低下头,只是默默的看着哥里斯的脚,随着他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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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哥里斯带着阿呆来到一扇大门前,推门而入,扑面而来的,是浓重的水汽,一股暖意贯穿阿呆全身,他不自觉的说道:“好暖和啊!”这里,是凯伦大酒店众多公众浴室的一间,这个时间,这里是不会有客人的,一般只有到了晚上,这种公众浴室才会有人来泡汤。

“先生您好,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么?”一名中年人走了过来,他一边冲哥里斯客气的说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阿呆几眼。

哥里斯从钱袋中摸出一玫紫晶币,扔给中年人,道:“带这孩子去洗澡,让搓澡工把他身上的污垢洗干净,然后再给我去买一套他的衣物,要全套的,朴素一点,明白吗?多余的是你的小费。”

中年人是这间浴室的负责人,虽然阿呆身上的味道让他感到很难受,但哥里斯阔卓的出手顿时使他笑容满面,要知道,他一年的工资也不过是五个紫晶币而已,这一玫紫晶币最起码可以剩余一半啊!“是,是,先生,您放心,一定包您满意。三号,四号,快带这位小少爷去洗澡。”随着他的呼唤,两名壮年搓澡工跑了出来。

阿呆向哥里斯身后躲了躲,有些恐惧的看着面前的两名大汉,哥里斯道:“跟他们去洗个澡,我的学徒工可不能全身肮脏。”

洗澡?好象有记忆以来,自己从来都没有做过这件事,只是以前曾经见黎叔在房间中洗过,自己还给他搓过背,他当时的表情似乎很舒服似的。洗澡应该不是什么坏事吧。想到这里,阿呆应了一声,跟着两名搓澡工去了。

中年人叫过一名手下,吩咐他去买衣服,然后亲自沏了杯香茶捧到哥里斯面前,道:“先生,要麻烦您等一会儿了。”

哥里斯恩了一声,坐在柔软舒适的大沙发上,不再说话。

中年人虽然想套套近乎,但看哥里斯似乎很不容易接近似的,也就放弃了,将茶放在茶几上,自己退回了柜台后。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浴室里面的门终于打开了,哥里斯抬头看去,自己也吃了一惊,肮脏的小乞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名干干净净的小男孩儿,半长不短的黑发披散在身后,虽然很瘦,但他的皮肤却很白皙,模样普通,给人一种憨厚的感觉,如果不是黑发黑眸,很有可能会被认成天金人,举手投足之间并没有那种市井之气,连他的眼神也不像小偷般贼眉鼠眼,但是,却很呆滞。哥里斯也正是从他呆呆的样子中,才认出,这是自己刚收下的小学徒工。

阿呆别扭的摆弄着自己身上的新衣服,灰色的布料虽然不是非常好,但穿起来却很干爽,最外面的棉制大衣暖和极了,刚才洗完澡照镜子时,连他自己都没有认出,镜子中那个憨憨的小男孩儿就是他。

“先生,您还满意么?”中年人赔笑着问哥里斯道。

哥里斯点了点头,冲阿呆道:“我们走吧。”

阿呆点了点头,快步跟上哥里斯,两人一起出了浴室。

看着他们离开了,一名搓澡工冲中年人道:“头儿,真是太恐怖了,那孩子身上的泥足有几斤重,我从来没有搓的这么过瘾,每一下都能搓出一大个泥卷,爽,真是太爽了。”

另一名搓澡工赞同的说道:“是啊,真是太爽了,可惜的是,味道差了一点。”

中年人没好气的说道:“你们那么爱搓,出去找乞丐去搓啊!恐怕那个也不比他泥少。”他一边说着,一边把玩着手中的紫晶币,心中早就乐开了,有了今天的外快,晚上又可以出去逍遥逍遥了。

哥里斯带着阿呆回到自己的房间,他住的是标准间,本来就有两张床,之所以洗完澡才带阿呆回来,是因为他怕自己会受不了阿呆身上的气味。房间内豪华的装饰使阿呆楞楞的站在门外,他疑惑的问着自己,我真的可以进去么?“进来。”哥里斯的声音回答了他的问题。

“咕噜噜。”刚一进房门,阿呆的肚子就响了起来。哥里斯回头看了他一眼,脱下身上的大斗篷,问道:“你饿了么?”

阿呆这才看清楚哥里斯的样子,他和自己一样,也很瘦,只不过哥里斯的骨头架子很大,可以完全将衣服撑起来,满头的白发和深深的皱纹显示着他已经不小的年龄,那双碧蓝而深邃的眼眸使得阿呆有些害怕。

“回答我的问题。”哥里斯不容质疑的说道。

“是的,我饿了。我今天只吃过一个馒头。”阿呆靠墙站着,小心的回答着。

哥里斯脱掉鞋子,半靠在床上,他从怀中摸出一颗药丸,犹豫了一下,扔给了阿呆,道:“吃了它。”

“哦”阿呆答应一声,直接将药丸扔进了嘴里,他不明白,这白色的小球能有什么作用。药丸刚进口,他的后脑就挨了哥里斯一巴掌,痛叫一声,药丸又吐了出来。阿呆揉着有些疼的脑袋,问道:“老师,怎么了。”

哥里斯真是快被自己这个笨学徒打败了,他重新将手中的药丸递了过去,道:“拨开外面的蜡衣再吃,连药你都没吃过么?”

阿呆看着滚圆的药丸,没敢接过来,试探着说道:“老师,我,我真的没吃过,什么叫蜡衣?”

哥里斯叹了口气,捏开药丸外面的蜡衣,从里面取出一颗红色的药丸,清香之气顿时溢满房间,他一只手捏出阿呆的下巴,另一只手将药丸塞进了阿呆的嘴。

阿呆一楞的工夫,已经觉的药丸化为了津液顺喉而下,所过之处,带来一股清凉的感觉。

“去厕所脱了裤子蹲着,一进门左边的那个门就是厕所,快去。”哥里斯不得不说的清楚一些,如果不说清楚了,面前这个呆小子很可能会穿着裤子拉屎,他可不想给自己再找什么麻烦。

阿呆虽然不知道老师为什么让自己去厕所蹲坑,但还是听话的跑了进去。

一会儿的工夫,厕所中像放炮一样传来噼里啪啦的闷响和阿呆舒服的呻吟声,哥里斯给阿呆吃的,是他自己特制的九转易髓丸。这九转易髓丸是他用了十余年的时间,在大陆各地采集了上百种珍贵的药材,用特殊的方法,经过九蒸九晒,最后再用高温炉火炼制出来的,当初一炉也只炼成了五颗,他自己吃了一颗,以每颗一千玫钻石币的价格卖给了王室三颗,剩余的,就是刚才给阿呆的一颗。九转易髓丸的主要功效,是祛除体内杂质,疏通经脉,延年益寿。是练武者最梦寐以求的东西。

哥里斯暗暗叹息,自己最后一颗九转易髓丸既然已经给他吃了,就再不能后悔了,阿呆的身体经过药力的改善,再经过一定时间的调养,就可以达到自己期望的程度,只要其他东西都准备完善,最后必然可以完成心愿的。从现在开始,这小子就是自己的宝贝了,不论如何也要将他带在身边才行。

良久,厕所中终于没有了声音,但是,又过了半天,阿呆依然没有出来,哥里斯心中一惊,难道这孩子的身体太弱,禁不起药力么?这可坏了,如果他死了,就浪费了唯一一颗九转易髓丸,再让自己上哪里去找调理身体的宝贝啊!想到这里,哥里斯快步来到厕所门前,猛的将门推开。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恶臭,哥里斯赶忙捏住自己的鼻子,眉头紧皱。

阿呆楞楞的蹲在那里,看着突然闯进来的老师,茫然不知所措。

哥里斯看到阿呆没事,不由得松了口气,微怒道:“你拉完了没有?”

阿呆点了点头,道:“拉完了。”

“拉完了怎么还不出来?你想住在里面啊!”已经很久没有人能让哥里斯生气了,因为那些让他生气的人都已经变成了灰烬,可是,眼前的这个孩子却让他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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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31 13: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集第三章初涉魔法(上)

阿呆委屈的说道:“您,您没让我出去啊!您不是说了,我什么都要听您的么?”

哥里斯扭头走进房间,长出口气,打开窗子,将外面新鲜的空气放近来,以冲淡屋内的臭气。他感觉自己真的被这个笨小子打败了,再次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冲厕所的方向喊道:“擦干净你的屁股,出来吧。”

穿好衣服,阿呆从厕所中走了出来,他突然感觉,自己好象变了个人似的,全身说不出的清爽,似乎一下子丢掉了很重很重的包袱,全身都轻飘飘的,连浑浊的大脑也清明了一些,全身都充满了活力。“老师,您刚才给我吃的是什么?”

哥里斯不耐烦的道:“九转易髓丸。”

“九转易髓丸?那是什么东西?”

“别多问,坐下。”哥里斯指着一旁的凳子,“我要问你几个问题,然后就带你去吃饭。”

一听到吃饭这两个字,阿呆眼中顿时燃烧起兴奋的火焰,乖乖的坐到凳子上,等待着哥里斯的询问。

“阿呆,你还有其他名字么?你是落日人还是华盛人?”

阿呆摇了摇头,道:“没有,我没有其他名字。什么是落日人和华盛人?”

哥里斯道:“落日和华盛是大陆上另外两个帝国的名字,看你黑发黑眸,应该是这个两国家其中之一的后裔。”

“哦,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落日和华盛这两个国家以前我好象听说过,但没什么印象了。”

哥里斯重新坐到床上,看着脸色已经红润了许多的阿呆,道:“知道你的父母是谁么?”

阿呆茫然摇头,道:“我只记得自己在街上一直要饭,要饭。有一天黎叔来了,他说会给我吃的,我就跟他走了。”

“那你今年多大了?”

阿呆想了想,道:“十二,哦,不,十三岁了吧。”他确实不太清楚自己有多大,黎叔身边和他差不多高的孩子都是十二或者十三岁,所以,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是这个年龄才对。

十二、三岁,恩,还是比较合适的,哥里斯继续问道:“知道你是那年那月生的么?”问完了他就后悔了,面前的傻小子连自己多大都不知道,又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出生年月呢。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阿呆脱口而出,“神圣历九七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说完,连他自己都楞住了。

哥里斯眼中寒芒一闪,道:“你不是说不知道自己多大么?怎么又说出来了。”

阿呆张口结舌道:“我,我也不知道,只是刚才突然想到这个日子,就说了出来。”

哥里斯皱了皱眉头,暗暗推算着,现在是神圣历九八八年四月,那这么说眼前这个阿呆应该是十一岁才对,但刚才阿呆的表现却让他感觉到有些怪异,冷声道:“小子,你可不要和我耍花样。”

阿呆缩了缩身体,道:“不,不会啊!”

“你过来。”哥里斯冲阿呆招了招手。

阿呆有些不情愿的走到哥里斯身前,哥里斯伸手抓住阿呆的肩膀,低低的念了几句什么,一股热流顿时顺着阿呆的肩膀流入了他的身体。开始时,阿呆还觉的很舒服,但过了一会儿,哥里斯传过来的热流越来越强,阿呆渐渐的抵受不住了,他想挣扎,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不受控制,炽热的气流似乎要将他的五脏六腑都融化使得,不断的在他体内四处流动。阿呆的骨骼开始劈啪做响,剧烈的疼痛使他忍不住惨叫起来。

“啊——,老师,我受不了,您饶了我吧,好疼啊,好疼啊!”

哥里斯皱了皱眉头,一抬手,一圈青色的光芒将阿呆的身体包裹住,将声音完全隔绝在内。

良久,当阿呆的身体已经有些瘫软时,哥里斯终于松开了手,他长出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这傻小子根骨居然这么好,既适合修炼魔法,也适合修炼武技,没白耗费我一颗九转易髓丸,这样就更好了,到时候……”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了下来,谨慎的看了阿呆一眼。摇了摇头,哥里斯道:“可惜,他的脑袋好象受过什么重创,即使是九转易髓丸的效力都无法将那股积郁之气清除掉,不过还好,这并不影响我的实验。”

热流终于退去,阿呆整个人全身无力的瘫倒在地,他不知道哥里斯为什么要这样对他,泪水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哥里斯一把将阿呆的身体从地上拽了起来,冷声道:“不许哭,我刚才是看看你是否有帮我干活的实力,你明白吗?并不是打你。温柔之水,聚于我手,滋润眼前的生灵吧。”蓝色的光芒从哥里斯手中发出,像涓涓细流融入阿呆的身体。这是水系最普通的恢复术,哥里斯是很少用到的,为了不让阿呆心中存有阴影,他不得不帮他恢复体力。

阿呆感觉到清凉如水般的气流从哥里斯的手中不断传出,失去的力气正在一分一分的恢复着,先前灼热造成的疼痛已经完全消失了,对于哥里斯的话,不由得信了几分。

哥里斯将阿呆塞到凳子上,背对着他道:“你要记住,只有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好,懦弱,只有受人欺负,眼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阿呆感觉哥里斯的话似乎在哪里听过似的,竟然引起了他脑海中的一些共鸣,他擦掉脸上的泪痕,怯怯的说道:“是,老师,我知道了。”

哥里斯点了点头,道:“好,那你告诉我,你最爱吃什么?最想干什么?”

阿呆老实的道:“我最喜欢吃馒头,还,还有鸡腿,最想干什么?我,我也不知道。”

哥里斯心中暗骂,真是个傻小子,不过这样也好,对于自己以后的行动会更有利,“那好吧,从现在开始,你就一直跟着我,我保证你每天能够吃饱,如果,你敢私自出走的话,还记得今天那张桌子么?那就是你的下场。”

哥里斯的威胁似乎对阿呆并没有起什么作用,他楞楞的说道:“只要您能让我吃饱,我怎么会跑呢?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哥里斯猛然转了过来。

阿呆看了看哥里斯苍老的面容,喃喃的说道:“可是,您要死了的话,我吃什么呀?”他清楚的记得,当初丫头说过,她奶奶就是因为岁数过大才死的,而奶奶死后,丫头才会沦落街头要饭。

哥里斯被阿呆的话气得全身一阵颤抖,他的手抬起来几次,又都放下了,一想起自己那伟大的计划,他决定,忍了。没好气的说道:“放心吧,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死的。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好啊!老师,您真是太伟大了。”

“哼!我的伟大,又是你能够知道的?”

两天后,当哥里斯觉的阿呆的身体已经好了许多时,带他离开了尼诺城。今天的天气出奇的晴朗,似乎预示着阿呆将走入人生的另一个起点。

“老师,以后我还能回来么?”阿呆一边看着身后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城,一边问道。

哥里斯看了看阿呆,道:“也许吧,以后有机会的话。怎么?你还有什么惦记的么?”

阿呆摇了摇头,道:“没,没有。”这是他在哥里斯面前第一次撒谎,其实,他心里想的是,丫头以后还会回来找他的。但他并没有说出来。虽然哥里斯这几天以来一直对他不错,每顿饭都会让他吃饱,还让他吃到了许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美食,但是,阿呆的心中总是隐隐觉的,和黎叔比起来,他的这位哥里斯老师似乎更危险似的。

哥里斯并没有在意阿呆的话,带着他继续向前走去。

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来到了位于尼诺城外不远出的海滨港口,以前阿呆也曾经来过这里几次,他很喜欢海,喜欢那种波澜壮阔的感觉,看着远方的海天交接处,听着一声声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阿呆不由得楞了。

“快走,我们要赶上这班船。”哥里斯回头冲着面对大海的阿呆道。

阿呆一楞,道:“船?老师,您是说我们要做船吗?”他的声音有些兴奋,不知道多少回,他都想象着自己像那些渔民一样,坐着木制的小船在海上漂浮着,那种感觉,是阿呆最向往的。

“恩,咱们要到瓦良行省去,坐船要快的多了。”哥里斯淡然答道。

“太好了,太好了,我要坐船了,我要坐船了。”阿呆兴奋的跳了起来。

哥里斯皱眉道:“你给我安静一些,想坐船就快走。”

两人很快走到码头,当阿呆看到长达上百米,宽二十余米,高有三层的巨大客船时,张大了嘴,痴痴的说道:“这,这就是我们坐的船吗?它好大啊!”那些渔船和面前漆成白色的大船比起来,简直太微不足道了。

哥里斯哼了一声,道:“大什么?我还嫌它小呢,上船了。”

经过宽阔的登船板,阿呆跟着哥里斯上了这艘名叫拜神的大船,哥里斯买的是顶层的一个二人舱,一上船,哥里斯就感觉到全身不自在,他刚才之所以对阿呆说嫌这艘船小,最主要的就是因为他——晕船。如果不是想早些回去开始准备自己的计划,他才不会选择坐船呢。

阿呆兴奋的在船舱中不住的走动,不时透过圆形的玻璃向外看去。一会儿的工夫,高大的桅杆上扯起了宽阔的风帆,船渐渐的开动了。由于这里的深海处有冰山,所以,这艘拜神客船在开始阶段都是延着海岸线而行,到了暖和一点的地区,船才会驶入深海,快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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