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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也要统一“身份证” 济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标识(LOGO)今起面向社会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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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0:40:39 | |阅读模式
在百姓日常生活中

街口的豆腐摊馒头铺这样的小作坊就是关系每家每户餐桌、关系百姓食品安全的大事件

目前,济南有1700余家登记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何让它们更规范、更安全?即日起,济南市食药监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标识(LOGO)征集,面向社会征集作品

对于活动举办初衷,济南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征集标识活动让这1700家小作坊有统一的“名片”,市民可以一眼辨别出,让它成为济南市民餐桌上的安全盾牌。“馒头、花卷,虽然是手工制造,但也能在管理上追溯源头,小作坊、大管理,让百姓不但买的方便,更要买的放心。”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树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由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网站承办的“为泉城添亮色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标识(LOGO)征集”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标识(LOGO)”,用于统一标识、宣传济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形象

小作坊也要统一“身份证” 济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标识(LOGO)今起面向社会征集 - 网站 - timg2.jpg

小作坊也要统一“身份证” 济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标识(LOGO)今起面向社会征集 - 网站 - timg2.jpg



一、作品主题: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标识LOGO

二、活动时间

活动征集:即日起-5月21日

作品评选:5月22日-5月24日

颁奖仪式:6月7日(拟定)

三、作品要求

“标识(LOGO)”应由图形或文字组成,并附设计说明、创作者及联系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识(LOGO)”的图形应当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点和整体定位;
  2.“标识(LOGO)”的设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体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点的多幅图稿组成;
  3.“标识(LOGO)”设计应融合中国文化特色,特别是泉城文化特色,反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正面形象,并应深受大众喜爱;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 在“标识(LOGO)”的图形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LOGO或者食品安全监管主题;
  5.“标识(LOGO)”的设计应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彩打、A4)两种设计图稿;
  6.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标识(LOGO)”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投稿方式
  1.邮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烟台路和腊山河西路交叉口

邮编:250101  联系电话:0531-67976961
  2.电子邮箱:jnxzflogo@163.com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

活动分为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两个阶段。网站将所有征集的“标识(LOGO)”制作为投票专题,在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济南食品药品安全”微信公众号、网站、网站官方微信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阶段将组织发动社会公众对入围作品予以投票,分值占比不低于总分数的60%;专家评审得分和公众网络投票得分按照权重相加,计算出该参选品牌的最终得分。同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从入围作品中选出采用奖和入围奖。评选结果与2017年6月1日前在活动专题上进行公示。

(二)奖励办法

“标识(LOGO)”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2000元(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标识(LOGO)”入围奖3名,各奖励现金500元(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标识(LOGO)”优秀参与奖10人,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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